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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11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2
第四部分 附件 26
附件1 26
附件2 33
第五部分 附表 4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等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构建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体系,促进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及流通、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了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确保了全县民生工程的稳定及民众消费安全。
2.从绩效评价总体情况来看,强化了全县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加强计量监管,助推有机产业提速增效,强化认证监督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19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编制160名,其中行政编制7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5名,其他事业编制45名,工勤编制12名。在职人员总数150人,其中行政人员8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5人,其他事业人员40人,工勤人员6人;退休人员86人。在职人数减少的原因是2019年新增6名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收支总额2272.4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1.56万元、减少1.3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人员退休及项目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额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08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7.33万元,占100%;
(图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03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3.35万元,占93%;项目支出138.17万元,占7%;
(图3:支出决算情况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收入总计2272.4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1.55万元、减少1.37%。2019年度部门支出总计2031.5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163.96万元,减少7.4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人员退休及项目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支出总计2031.5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163.96万元,减少7.4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人员退休及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1.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83.69万元,占82.8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21万元,占9.81%;卫生健康支出17.01万元,占0.84%;住房保障支出131.61万元,占6.4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31.52万元,完成预算97.3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为1683.6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7.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项目还在实施中未支付。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67.7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9.5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执法(项):支出决算为6.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支出决算为12.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支出决算为2.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3.5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00.8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199.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8.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23.07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为17.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其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18万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8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决算为131.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决算数为131.6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3.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9.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33.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5.63万元,完成预算98.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控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2.4万元,占82.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23万元,占17.4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4万元,完成预算99.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45万元,下降0.7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控制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2.4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执法执勤、应急保障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23万元,完成预算9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52万元,下降3.7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控制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2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15批次,220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2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餐费13.2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84万元,比2018年减少29.87万元,下降11.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压缩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的规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构建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体系,提升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及流通、生产领域监管,确保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确保全县民生工程的稳定及民众消费安全。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强化了全县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加强计量监管,助推有机产业提速增效,强化认证监督工作。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市场监管执法专项”等9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4万元,执行数为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大了消费维权工作力度,针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简报,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报道消费维权动态,共同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确保12315平台等投诉渠道畅通,切实提升服务公众效能。
(2)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万元,执行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强化了食品药品及化妆品安全的监管,加强了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并加大了餐饮环节的监管力度;以日常监管为基础,全面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管、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坚决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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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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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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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4万元 |
执行数: |
6.4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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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服务社会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服务社会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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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
3.15宣传单10000份 12.4法制宣传单10000份 宣传标语30幅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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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
投诉调解工作 |
投诉受理并解决处理投诉案件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
召开3.15联席会议、消费维权约谈会 |
3.15联席会议1次40人 约谈会3-4次/5-10人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消费者投诉调解率 |
≥98%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工作交办完成时效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印制法律法规宣传单 |
0.15-0.3元/份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
印制投诉调解示范文本 |
0.5-1.0元/份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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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
订阅报刊杂志 |
按杂志收费标准执行 |
已订阅 |
|
项目完成指标 |
|
召开3.15联席会、消费维权约谈会 |
30-50元/人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在服务社会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良好作用 |
全年受理消费咨询1100余人次,发布消费警示4条,受理投诉97件,受理举报案件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万余元。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政府满意 |
≥95%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
群众满意 |
≥95% |
已完成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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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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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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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6万元 |
执行数: |
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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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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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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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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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全县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对我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进行有效监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及抽查工作,确保无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
完成全县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对我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进行有效监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及抽查工作,确保无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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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食品监督抽查 |
≥1550批次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食品安全宣传 |
12次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
教育培训 |
≥1000人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
根据活动安排 |
根据活动安排完成保障 |
|
项目完成指标 |
|
全县食品风险监测 |
监管覆盖率不低于98%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食品监管、宣传、培训 |
≥98%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
确保药品、药械及化妆品质量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 |
按照规定的批次、目标、覆盖率配合省、市局开展好药械化质量安全抽检;完成市局下达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7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5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18例,抽检80批次,覆盖率100%。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工作交办完成时效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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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食品安全监管 |
按相关标准执行 |
按相关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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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
印刷制作宣传资料、租赁广告牌等 |
按相关标准执行 |
按相关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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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指标 |
|
抽样购买样品费 |
根据生产(经营)者市场销售价格确定/样本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
检验费(委托服务费) |
根据收费标准执行 |
根据收费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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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全县食品药品安全 |
确保全县食品药品“零”事故 |
全年“零”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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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常年执法 |
经常性 |
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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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政府满意 |
≥80% |
已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
群众满意 |
≥80% |
已完成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项):指知识产权监管中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监管方面发生的各项费用。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执法(项)是指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是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用于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项)是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是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是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但不包括行政单位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项(项)是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用于支付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用于单位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4.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项)是指用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19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机构职能
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的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160名,其中行政编制7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5名,其他事业编制45名,工勤编制12名。在职人员总数150人,其中行政人员8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5人,其他事业人员40人,工勤人员6人;退休人员86人。在职人数减少的原因是2019年新增6名退休人员。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度收入总计2087.3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合计203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3.35万元,项目支出138.1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为确保年度预算编制更加科学、精确、完善,我局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7-2019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预〔2016〕74号)要求,依照“统筹兼顾、厉行节约、保障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结合当年重点工作需要,规范编制部门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一是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加强与干部人事、行政后勤等部门的沟通配合,认真核实人员编制、车辆编制以及办公面积,准确掌握单位实有在职、离退休人员人数及各职级情况,公务用车实有数量以及机关办公面积,据此测算出2019年度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公务车辆运行及维护费以及物业管理费的需求量。同时,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要求各部门及时申报2019年度项目经费及新增项目经费,完善资金申报资料及手续。二是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一方面做好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确保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编制科学准确。另一方面认真梳理、筛选、汇总各部门2019年重点工作及项目经费需求,根据工作轻重缓急填报项目库。对于新增项目要求承办部门提供相关依据和经费预算明细,完善相关资金申报手续。待2019年预算控制数下达后,我们对预算责任、指标、费用、定额等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绩效目标。三是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从时间要求、质量、规模等方面加强目标绩效管理,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我局职能要求,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方面细化量化绩效目标,确保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四是完善预算编制后续工作。预算编制完成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逐级送审,确保预算编制质量,杜绝工作疏漏。并将预算编制结果报送各部门。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我局以市场监管为主线,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力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强化消费维权工作,深化质量强县建设,大力推进质量创新发展,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全县经济稳定增势、产业结构调整、社会经济加快发展做出积极努力。2019年,我局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强化安全监管,确保民生安全。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年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餐厨废弃物、散装白酒等专项检查30余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3500余户次。开展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全县学校食堂94所均已完成。开展小餐饮店备案登记管理,共计发放《备案证》73个。二是加强药械化安全监管。以“5·25爱肤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多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药械化安全科普知识。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暨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基层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专项整治”“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等药械化专项整治31次。建立健全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积极收集和报告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以及死亡病例,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54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9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22例。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召开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对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维保企业进行安全培训,指导攀成钢开展2019年危化品综合应急演练。结合春雷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相关企业140家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四是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抓实以建材、危化品等为重点的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普通烧结砖、冷轧带肋钢筋、危化品、校服、肥料、涂料等产品监督抽查173余批次。五是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非洲猪瘟防控工作20余次,以集贸市场、超市、冷库、肉食销售摊点等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农贸市场170余家次,冻库500余家次,超市350余家次,肉食销售摊点1400余户次,小作坊60余家次,立案查处经营标签不符合要求的猪肉制品案件5件。
不断深化改革,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动“多证合一”“全程电子化”工作,今年以来,共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390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445户,其中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172户。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双告知”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向有关审批部门推送信息1800余条。强力促进年报工作,全县企业年报率达99.9%,农专社年报率达100%,个体工商户年报率达100%。三是强化消费维权。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计受理消费者咨询1100余人次,发布消费警示4条,受理投诉97件,受理举报案件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万余元。
强化执法监管,保障公平竞争。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办案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共开展各类法治培训9次,参加培训人员达500余人次。二是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行为。持续加强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监管力度,对各类市场违法行为“严查、严打、严办,零容忍”,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45件,向司法部门移送案件12件。三是加大抽检力度。将国抽、省抽、自抽等三级食品药品抽检与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相结合,严把食品药品安全关。共完成各类食品抽检1061批次,药械化抽检75批次。
开展质量提升,促进经济发展。一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制定《旺苍县2019年质量强县暨质量提升工作计划》,指导重点消费品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工作。举办质量提升专题培训班,全县71家食品和工业产品生产企业110余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树立了旺苍生产企业的诚信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二是加大标准化工作力度。切实加大地方标准制定力度,《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汉王山娃娃鱼养殖技术规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旺苍杜仲生产技术规程》2项四川省(广元市)地方标准获批发布。正在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米仓山茶生产技术规程》《有机核桃生产技术规程》2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同时,编制的《广元黄茶生产技术规范》为我市全国首个黄茶生产技术规范。共完成条码注册5家,续展13家。三是强化计量认证等基础工作。全年共开展加油站、超市等行业计量认证监督检查10余次,检定各类计量器具4000余台件。四是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共申请专利108件,取得授权67件。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绩效评价,我们认为,2019年度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计划,资金到位及时并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益规范,能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工作安排的原因,存在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项目资金使用存在“前松后紧”现象;二是部分项目效果无法量化,评价结果参差不齐。
(三)改进建议
加大对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参评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提升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水平。
附件2
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部门在该项目中的职能
根据三定方案,我局负责承担组织、协调、督查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重大消费投诉案件的维稳处理工作;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工作;承担县打假治劣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受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食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违法行为以及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负责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投诉工作,保护消费者权益;负责受理产品质量申诉,调解产品质量纠纷,接受产品质量举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及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负责书记、县长信箱转来关于上述内容的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为更好完成上述工作职责,需有专项工作经费。为此,我局在年初预算中设单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上述工作能顺利完成。2019年,预算下达资金6.4万元,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专项经费补助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一是实行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专项资金全部由我局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会同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再由我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申请拨款。二是专项资金制度管理。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由我局的财务股负责管理,向财政局申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按程序拨付的办法管理。三是专项资金拨付管理。资金拨付按照先请示,后审批,再核查的程序,按流程审核签字后,才能进行专项资金的支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项目主要内容,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资金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召开3.15联席工作会、消费维权约谈会等。我局在项目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与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推动诉求办结率、调解成功率、投诉回访满意率及“诉转案”率的全面提升。认真做好12315平台及热线和其他渠道的投诉处理工作。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切实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消费环境。2019年,预算下达资金6.4万元,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旨在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服务社会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印发3.15宣传单10000份,12.4法制宣传日宣传单10000份,宣传标语30幅,召开3.15联席工作会1次,召开消费维权约谈会3-4次,做好日常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项目实施按时间均衡。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我局在项目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与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县财政下达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资金6.4万元,对该笔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我局根据项目用途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审批,该项目不涉及预算调整,资金使用、管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资金6.4万元为年初预算专项,不涉及预算调整,也不涉及单位自筹资金。
2.资金到位。2019年,县财政下达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资金6.4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0日,县财政局已足额拨付我局,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19年12月31日,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资金6.4万元,我局实际支出6.4万元,资金使用率10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召开3.15联席工作会、消费维权约谈会等。项目资金使用与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我局专设财务股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核算。在对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中,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资金拨付按照先请示,后审批,再核查的程序,按流程层层审核签字后,才能进行专项资金的支付。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全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100人次,共计受理群众投诉举报97件,对其中80件消费者投诉积极调解,受理举报案件3件,均已妥善处理并回复投诉举报人,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万余元。进一步完善了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确保12315平台等投诉渠道畅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满意度大为提高。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的实施,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受理消费者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服务社会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全年预算数6.4万元,执行数为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大了消费维权工作力度,针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简报,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报道消费维权动态,共同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确保12315平台等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切实提升服务公众效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12315投诉管辖范围广,解决问题难度大,工作成本高;二是投诉商品检测鉴定难,检测鉴定成本高。
(三)相关建议
加大财政资金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开展学习交流,提高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根据三定方案,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为更好完成上述工作职责,需有专项工作经费。为此,我局在年初预算中设单独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经费26万元,保障上述工作能顺利完成。2019年,预算下达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26万元,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专项经费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一是实行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专项资金全部由我局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会同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再由我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申请拨款。二是专项资金制度管理。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由我局的财务股负责管理,向财政局申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按程序拨付的办法管理。三是专项资金拨付管理。资金拨付按照先请示,后审批,再核查的程序,按流程层层审核签字后,才能进行专项资金的支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项目主要内容,我局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食品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全县食品风险监测、药化科普宣传、监管人员及监管对象业务培训、药品安全综合整治、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和案件查处等方面。我局在项目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与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项目的主要内容如下:食品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全县食品风险监测、药化科普宣传、监管人员及监管对象业务培训、药品安全综合整治、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处置和案件查处等。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全年食品监督抽检≥1550批次,全年食品安全宣传≥12次,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知识培训≥1000人,全县食品风险监测覆盖率不得低于98%,确保全县食品安全“零”事故,项目实施按季度均衡。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我局在项目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与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9年,县财政下达我局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26万元,对该笔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我局根据项目用途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审批,该项目不涉及预算调整,资金使用、管理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26万元为年初预算专项,不涉及预算调整,也不涉及单位自筹资金。
2.资金到位。2019年,县财政下达我局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26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0日,县财政局已足额拨付我局,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止2019年12月31日,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26万元,我局实际支出26万元,资金使用率10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食品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全县食品风险监测、药化科普宣传、监管人员及监管对象业务培训、药品安全综合整治、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处置和案件查处等方面等。项目资金使用与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我局专设财务股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核算。对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中,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资金拨付按照先请示,后审批,再核查的程序,按流程层层审核签字后,才能进行专项资金的支付。在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推进会,压实责任、凝聚合力,切实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及创建工作。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餐厨废弃物、散装白酒等专项检查30余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3500余户次。开展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全县学校食堂94所均已完成。开展小餐饮店备案登记管理,共计发放《备案证》73个。二是加强药械化安全监管。以“5·25爱肤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多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药械化安全科普知识。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暨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基层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专项整治”“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等药械化专项整治31次。建立健全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积极收集和报告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以及死亡病例,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54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9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22例。三是持续加强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等领域监管力度,对各类市场违法行为“严查、严打、严办,零容忍”,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45件,向司法部门移送案件12件;加大抽检力度。将国抽、省抽、自抽等三级食品药品抽检与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相结合,严把食品药品安全关。全年共完成各类食品抽检1061批次,药械化抽检75批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19年全县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事故数为0;公众对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及化妆品安全监管的总体满意度大于80%;效益指标全部完成。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全年预算数26万元,执行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强化了食品药品及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强了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并加大了餐饮环节的监管力度;以日常监管为基础,全面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管、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坚决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食品药品及化妆品监管和风险应急处置成本高。我县85%以上的面积属于山地,70%以上的乡镇行政村处于大山深沟之中,路况差、地质条件差,监管对象点多面广线长,使监督执行成本加大,监管经费不足。二是食品药品及化妆品监管涉及法律法规众多,基层执法人员大多年龄偏大,且没有系统掌握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相关监督知识,有待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管法规及知识的学习。
(三)相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夯实监管基础。根据山区监管地域广、经济贫乏的特点,可适当加大对药品监管的专项经费投入。二是将基层药品监管队伍培训纳入专项经费,对培训经费予以重点保障,增强基层监管队伍和从业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