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部门监管责任,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届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旺府办发〔2020〕10号)要求,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创造良好的农业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农业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效能,创造良好的农业发展环境。
2.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农业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3.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农业机构负担,优化农业发展环境。
4.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证监管对象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随机抽查程序
1.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每年3月底前,由随机抽查事项所涉及的业务股室办提出“随机”抽查计划,经政策法规股汇总、局领导审定后,统一公布实施。业务股室在加强农业监管工作中,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提出“随机”抽查需求,经政策法规股初审,并报局领导审定后予以增补。
2.“随机”抽查的启动。发起股室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执法检查方式、保密要求以及检查结果运用等),启动“随机”抽查。
3.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发起股室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按照“随机”机制要求,抽取检查对象,并按实际需要人数的2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被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确有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参加的,按抽取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4.开展执法检查。发起股室指派一名干部为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领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工作方案,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
三、“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随机抽查事项对应的监管对象总数的5%,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监管对象,可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抽查结果运用
针对监管对象名录库逐一建立诚信档案。检查结束后,发起股室应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行政处罚要件的,要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做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增强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业务股室要加强评估总结,针对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五、随机抽查承办机构和抽查方式
(一)承办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依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抽查对象和内容,并由相关职能股室发起随机抽查。
(二)抽查方式
1.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的结合。以不定向方式抽查为主,通过摇号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其中对被列入市场主体异常或被投诉、举报,有初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定向检查。
2.自查和直接检查相结合。对随机抽查对象,农业农村部门可以直接检查,也可要求其先行自查,再组织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政府、市、县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各有关股室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研究,做好随机抽查方案的细化和落实,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农业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程序规范,档案齐全。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随机”抽查的发起、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档案齐全,全程留痕,主动接受监督。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同时要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