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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2 来源:县城管局 点击量:497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该工作指引,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工作中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与法规股联系。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3日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

一、抽查事项

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

二、检查内容

是否符合许可内容。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四、检查程序

(一)前期准备。

1.制定检查方案。

2.实地核查前,从抽查名录库中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制作《随机抽查告知书》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但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

(二)实施检查。

1.检查应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检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和《随机抽查告知书》。

2、实施检查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可以采取实地检查、调取资料、询问等方法。检查人员实地调查取证时,可以制作《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对实地检查情况予以记录或者说明。并由执法人员签字;检查时记录影像资料。

3、检查完毕后制作检查报告,报告检查工作过程和检查出的主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检查报告应全面准确反映被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违法手段、以及检查人员的定性处理建议和处理依据。

4、检查结果处理。一是责令整改;二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移交处罚。

5、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