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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0-12-22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量:494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抽查比例 抽查方式 备注
1 对公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五条、三十一条第二款
《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第二十七条
县辖区内公路建设企业及其他管理单位 有特殊要求和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情况 全部监管对象的50% 定期、不定期随机抽查
2 对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县路政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9年)第六十九条
县辖区内普通公路管理者 普通公路的法律、法规的规划、建设、养护、路政管理等执行情况 全部监管对象的50% 定期、不定期随机抽查
3 对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五十九条第二款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4号)第六十七条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第16号)第四十二条
道路客运经营者 道路客运经营者(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 全部监管对象的50% 定期、不定期随机抽查
4 对道路货运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五十九条第二款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第四十九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6号)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道路货运经营者 道路货运经营者的经营活动 全部监管对象的50% 定期、不定期随机抽查
5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五十九条第二款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经营活动情况 全部监管对象的50% 定期、不定期随机抽查
6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五十九条第二款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培机构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情况 全部监管对象的50% 定期、不定期随机抽查
7 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五十九条第二款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道路运输经营企业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活动 全部监管对象的50% 定期、不定期随机抽查
8 对客车租赁、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经营的监督检查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五十九条第二款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客车租赁、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经营企业 客车租赁、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经营活动 全部监管对象的50% 定期、不定期随机抽查
9 对道路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五十九条第三款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道路运输经营企业 道路运输车辆运输经营情况 全部监管对象的50% 定期、不定期随机抽查
10 对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事项审查验收及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的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及有管理职责的直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六十二条 企业、有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 1.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依照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或验收情况
2.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执行情况
全部监管对象的50% 定期、不定期随机抽查
11 对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救援及整改情况的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及有管理职责的直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八十二条、八十三条 企业、有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 1.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报告情况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3.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全部监管对象的50% 定期、不定期随机抽查
12 对公路、水路建设招投标活动的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海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四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三条、六十一条.《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7号公告)第五条第三款
企业、有招投标职能的单位 1.招标人招投标活动行为
2.投标人招投标活动行为
3.中标人招投标活动行为
4.评标委员会专家招投标活动行为
5.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活动行为
全部监管对象的50% 定期、不定期随机抽查
13 对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以及工程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海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九条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6年第11号)第六条、二十一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四十条
企业、有招投标职能的单位 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资金和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全部监管对象的50% 定期、不定期随机抽查
14 对公路、水运建设和养护市场的监督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海事处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1号)第八条
《航道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7年第3号)第三条第三款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7年第5号)第五十条
《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27号)第二条第三款
企业、有招投标职能的单位 市场从业主体准入、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等情况 全部监管对象的50% 定期、不定期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