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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三强化”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
发布时间:2020-12-17 来源:县林业局 点击量:883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近年来,县林业局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依法重拳打击力度前所未有,连续多年实现森林资源“双增长”,并保持了无重大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事故发生,森林资源增长量位居全市第一,新一轮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被省林业厅考核为优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明确各班子成员在造林绿化、森林资源管护、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和湿地保护修复的分管责任,细化各股室相关工作职责。建立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督查制度,确保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任务的落实落地,全力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二是强化学习宣传。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警示教育作为局党组会前学法和“七五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水平。利用“环境保护日、生物多样性保护日、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等重要时段,采取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播放典型案例46场次,悬挂和张贴宣传标语1400余幅,发布森林防火短信70余万条。
三是强化监督执法。健全执法机构,充实相关专业人员。严格执法管理,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同时对进入自然保护地、占用林地等建设项目工程,严格执行准入审查。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至今,共办理涉林刑事案件41件、林业行政案件171件,依法查处涉案单位及个人196个,移送起诉34人,罚金177.83万余元。有效维护了生态安全。(县林业局 朱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