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10月27日,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安排》),对2020年全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重点工作安排》出台背景是什么?
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政治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食安委关于印发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食安委〔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研究起草了《重点工作安排》。
二、《重点工作安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重点工作安排》包括年度重点任务和长期推进工作两个部分。
(一)年度重点任务。对强化党政同责、完善制度标准、深化源头治理、规范标签标识、严格重点监管、加强抽检监测、严惩违法犯罪、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双安双创”和加强成渝合作等10个重点工作进行具体阐述,并落实承担各项具体任务分工的责任单位。
(二)长期推进工作。从重点治理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全程监管、推升技术支撑能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6个方面进行论述。
三、《重点工作安排》有哪些突出特色和亮点?
一是聚焦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强粮食产地重金属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专项整治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突出边销茶、桶装饮用水、婴幼儿辅助食品和食盐等重点品种监管。
二是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97%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国家、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建立源头治理工作机制,从严从重打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加大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和部门协作,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移送难、入罪难,以及涉刑案件涉案产品认定等问题。依法严厉打击食品掺假造假售假和走私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