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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四措施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20-11-17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量:452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通过到企业检查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及特种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防汛各项措施,特别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有力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力助推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发展。

二是突出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以企业安全生产清单制与“排险除患”为抓手,极积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专项行动,严查安全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整治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强化节假日、极端天气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提高安全防范等级,全员在岗在位,全力确保我县非煤矿山领域秩序安全稳定。

三是科学监督检查。以“排险除患”为契机,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注册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每日开展隐患自查自报,严格按“五落实”要求整改到位。同时,采取突击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检查。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备案,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队伍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确保演练实效;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及时发现、上报、处置隐情。(县应急管理局 何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