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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旺苍县新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ⅣG-3、ⅣF-7-1地块) 调整论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3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1714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拟调整地块原控规为体育设施用地、滨河

绿地,现拟调整为居住用地及公园绿地。

 

原控规用地布局       调整后用地布局

规划修改背景

2005年,该地块因开发条件不成熟,县政府同意该地块土地竞得人暂缓开发建设;由于该地块不符合新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且土地出让合同未确定规划条件,为盘活利用土地,现拟在明确权利人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的规划用途(商服+城镇住宅)不变的前提下,依据现行管理规定规范标准给定合理的规划条件。

规划修改内容

规划论证结论

调整范围内居住用地新增的规模,来源于体育设施异地实施占地的居住用地规模,拟减少的公共绿地规模在地块西北侧约500米的相对中心区域补充,本次调整没有增加原控规确定的居住用地,故没有增加人口规模,不会额外产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负荷,因此本次调整技术可行。  

调整地块范围

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二)本规划依据旺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专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三)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12月13日;

(四)公示地点: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gw.gov.cn)、旺苍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五)反馈意见方式:敬请利害关系人以及广大市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来信请寄至:旺苍县西凤巷104号,旺苍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628200

2.联系电话:0839-4315042

(六)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属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