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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门镇建好四项制度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0-11-11 来源:木门镇 点击量:561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建立调度会议制度。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全体成员单位参加,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特殊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每次会议形成专题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下发。

二是建立办公室例会制度。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组织,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以此掌握工作动态,交流沟通信息,,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进日常工作落实。

三是建立信箱沟通制度。各成员单位每月2日前按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前一个月工作进度和重点任务工作小结。同时每月报送两期工作简报,反馈动态,交流信息。以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5日前按时统计汇总并上报镇主要领导。

四是建立督察考核制度。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每个单位制定相应的督察考核制度和奖惩激励机制,做到两月一督察,半年一考评,年终考核验收,奖惩兑现。(木门镇 赵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