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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提升企业用水便利化水平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0-11-04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网 点击量:980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落实《广元市提升企业用电用气用水便利化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针对目前优化营商环境测评中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在向先进供水行业学习中求创新,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减资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市住建局初设方案批复手续时(可容缺受理)办理用水业务。

2、同一开发企业多次办理业务,已存档且在有效期内的资料不需要重复提供。

二、提速度

1、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经营企业启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水电气报装系统的通知》要求,大力做好企业线上申报便利度宣传工作,在企业用水申报阶段对申报企业进行“一对一”线上申报技术指导。

2、加快我公司微信公众号程序升级,推进“互联网+供水服务”、“大数据+供水服务”,以信息化助推供水服务提速。学习先进用水报装工作经验,对接四川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提升供水服务网上办理深度,让企业用户体验到“一网办理”的便捷。

三、提质量

1、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服务水平的培训力度。根据广元市“好差评”管理制度结合供水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同步接受评价反馈意见,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群众满意度保持在85%以上。

2、中小微企业申报用水踏勘设计单表在DN25口径以下的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等待”的三零服务。用户通过电话申报预约即可办理完成用水业务。市、区重大招商引资用户实施“双经理”制,由供水挂联领导负责,客户经理全程上门办理,建立用水直通车办水通道。向企业提供科学合理的水价策略,全力保障企业用水获得感。

四、深关联

聚焦企业关注的用水问题,最大限度及时回应企业用户的用水期待和诉求,与企业用户建立深度关联,通过“一企一议”为企业用户提供精准服务。

五、强监管

1、为切实营造良好的供水营商环境,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试行)》,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营商环境造成损害或不良影响按照相关规定规定给予追责处理。

2、通过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推送,各营业网点张贴等方式将投诉电话、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流程等信息对外公示,主动接受用户监督,并通过供水服务进社区、政务热线、市长信箱、供水服务热线多种方式受理用户投诉,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接到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用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开展回访工作,及时了解和解决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供水服务,提升用户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