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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8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10-29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点击量:1458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张颖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县人民医院夜间标识灯光调节的建议》(第89号提案)收悉,现就该提案回复如下:

我县人民医院顶部名称标识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是经政府采购招标的,其设置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符合国家广告标识标准,没有预料到会给周边居民休息造成影响。本次政协提案中指出:“关于旺苍县人民医院新建住院部大楼顶部名称标识灯夜晚光源太强、亮度太高,光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社区居民休息”。对此,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联系负责制作该标识灯光的公司协助整改:

一、调整灯光的色调和亮度。将灯光调整为暖色调,并降低灯的功率,从而降低灯光的强度和亮度。

二、缩短每日标识灯使用时间。将标识灯使用时间缩短至晚上8时至11时,11时以后准时关灯。


旺苍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1日        


(联系人:杨钰婷,联系电话:13408399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