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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10-26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552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王福强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入管理》(第4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广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结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积极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宣传引导。以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为重点,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网络媒体等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市场开办者责任意识,督促市场销售者进一步树立进货查验记录意识,形成社会关心、群众支持、经营户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明晰主体责任。一方面,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将查验并留存合格证或“三品一标”质量标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检测报告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地证明、购货凭证等可溯源凭证作为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督促市场开办者在食用农产品进入农贸市场时查验并留存合格证,入场销售者无法提供合格证件的,应当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验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三、创新工作举措。一是加大检查力度。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检查纳入日常检查重点,对农贸市场、超市等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经营者未按规定查验合格证的,责令整改,并督促指导问题整改情况。二是注重示范引领。鼓励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设立品牌农产品销售专柜、专区、放心店等,积极培育5-10家查验合格证的标杆农贸市场和超市,带动全县经营主体查验合格证。三是建立信用档案。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每年对食用农产品的抽检不少于240批次,将抽查不合格生产经营单位列入监管重点对象,抽检不合格食品百分百开展后处理,并将处理记录纳入诚信档案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准入管理机制,加强源头索证索票的检查,加大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