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宗猛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对涉环保重点企业实行全天候监控的建议》(第45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污染源等级划分和排污现状,积极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强化科技监管技术运用,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标对表,加强自动监控设施建设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向我局下达重点排污单位14家,主要行业类别包括煤炭开采、铁矿采选、火力发电、水泥制造、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危险废物治理等。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全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147号)要求,我局积极督促旺苍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旺苍县白水兴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重点排污单位严格按照《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自动监测设备工控软件和数据传输补充要求》等技术规范,新建或升级自动监控设施。目前14家重点排污单位已完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12家,旺苍合众化工有限公司因不具备安装条件未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广元市天森煤化有限公司因长期停产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12家完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的重点排污单位,已有11家完成与国家、省、市联网,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焦炉烟囱脱硫脱硝项目建设已完成,正在调试设备,暂未完成焦炉烟囱在线设备联网工作,预计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在线联网工作。通过加强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基本实现了对重点排污单位排污现状实时监控,进一步提升了环境监管科技水平。
二、多措并举,规范自动监控设施运行
按照《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要求,我县已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完成联网工作的11家重点排污单位均建设了标准监测站房,数采仪、在线设备参数设置符合环保要求。为补齐运营技术短板,11家重点排污单位均委托第三方单位对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日常运维,主要运营单位包括四川列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海兰天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联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成都乐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宝英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经综合评估,上述单位在旺苍县服务质量良好。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我局安排执法人员每日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中调度企业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发点球”,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自动监控问题5个。通过规范自动监控设施运行,进一步提升了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拓展了在线监测数据在排污税征收等领域的应用,同时有效防范企业偷排、漏排的行为发生。
三、依法行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我县污染源数量众多,分布广泛,企业偷排、漏排情况时有发生。为有效打击企业违法行为,我局依法查封违法单位3家,责令停产整治1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人,罚款32万元。同时,强化在线监测数据运用,依法查处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案件2起,罚款30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充分发挥与应急管理部门视频监管资源共享,降低环境执法行政成本,提高执法效率。二是坚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偷排、漏排及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适用,推动“两法衔接”。三是综合施策,推进砖厂、砂厂等非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管,加强暗查夜查和错时执法,提高快速检测试纸、监督性监测等技术运用,及时摸清企业排污状况,全面提升环境监管综合水平。四是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压实属地政府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属地政府在发现、制止偷排、漏排行为的就近优势,提升环境监管质效。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