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书面告知书送达公告
四川省吉程食品有限公司:
我局在依法查处你单位拖欠工资一案中,因无法通过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书面告知书》(旺人社监列告字〔2020〕11号)至你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书面告知书
旺人社监列告字〔2020〕11号
被告知人:四川省吉程食品有限公司
经营者:李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24345854677E
地址:仪陇县金城镇南山路65号
你单位拖欠工资,经我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我局依法对你单位作出罚款14000元决定,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六、七、八、九条之规定,拟将你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期限为一年,“黑名单”信息将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等平台公示,并由相关部门在列入期间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之规定,你单位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被告知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西路108号
邮编:628200
联系人:何洋 电话:0839-4200022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