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旺苍县-仙居县扶贫协作就业奖励办法〉的实施意见》(旺人社〔2019〕98号)、旺苍县东西部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仙居县扶贫协作就业奖励办法〉的通知》(旺扶贫协作领办〔2018〕25号)、旺苍县东西部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奖励的通知》(旺扶贫协作领办〔2020〕1号)精神,经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核实,2020年截止9月22日,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到仙居县已实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15人按就业奖励补贴标准1000元/月/人,共计拟奖励补贴金额105000元。15人按探亲补贴标准500元/年/人,共计拟奖励补贴金额7500元。15人按疫情期间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3000元/人,共计拟奖励补贴金额45000元。15人按职业介绍补贴1500元/人,共计拟奖励补贴22500元。5人按一次性交通补贴标准1500元/人,共计拟奖励补贴7500元。6人按非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奖励扶持补贴6000元/人,共计拟奖励补贴36000元。报经我局复核,符合就业奖励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3日-2020年9月29日,共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享受奖励补贴情况有异议,可向我局进行举报或反映,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实名,举报电话:0839-4202047。
附件:1.就业奖励补贴
2.探亲补贴
3.疫情期间生活补贴
4.职业介绍补贴单位名单
5.职业介绍补贴人员名单
6.交通补贴浙江
7.非贫困劳动力奖励扶持补贴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