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运输总公司“7·5”一般道路 交通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运输总公司“7·5”一般道路 交通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1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量:696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府办函〔2020〕33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运输总公司“7·5”一般道路

交通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县级有关部门:

2020年7月5日11:30分,苍旺公路张华场镇苍溪方向1公里处发生一起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旺苍县东河镇狮子村三组王宗锏(男,64岁)驾驶川HY6458二轮普通摩托,搭乘其妻子黄平德(女,61岁)与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运输总公司车牌号为渝B0A771的大型罐车相撞,导致黄平德当场死亡,王宗锏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为查明原因、厘清责任、认定性质、总结教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有关要求,决定成立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运输总公司“7·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  洪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 组 长:刘  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宋维江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索晓东  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钱惠远  县总工会党组成员

              蒋晓东  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  德  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监察员

              侯靖宇  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监察员

邀请单位:县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等调查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组长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技术组组长:索晓东。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技术方面的间接原因。

(二)管理组组长:刘华。负责对事故发生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并对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三)综合组组长:宋维江。负责事故调查工作的综合协调、后勤保障和资料证据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事故调查报告。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