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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秩序暨城市交通乱象、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7-17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量:454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秩序暨城市交通乱象、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通告

旺府通〔2020〕5号

为维护县内道路交通运输秩序,规范客货道路交通运输行为,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形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暨城市交通乱象、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0年7月10日至12月15日。

二、整治内容

(一)道路交通运输方面。严禁非法客货运输、超限超载、不洁(脏)车辆上路行驶,对非法客运车辆及非法货运车辆不遮盖篷布、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车身不净、带泥上路的,依法从严查处。

(二)城市交通乱象方面。严禁车辆在县城区乱停乱放,全面整治汽车修理厂(含摩托、三轮)、汽车美容店经营、露天洗车场等服务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督促落实环境治理门前“双包”工作。

(三)扬尘污染源头方面。围绕不洁(脏)车辆入城、扬尘污染严重等行为,严肃倒查煤矿、砂石厂、砖厂、商混企业及在建项目施工方等企业的失管之责。

三、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由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罚。对妨碍公务、暴力抗法人员,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联系电话:县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暨城市交通乱象、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0839--4313082。

特此通告。      


旺苍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