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乡镇动态 > 双汇镇三强化保护长江水生生物
双汇镇三强化保护长江水生生物
发布时间:2020-07-14 来源:双汇镇 点击量:602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双汇镇党委政府及镇辖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切实加强对保护长江水生生物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及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双汇镇人民政府将根据工作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要求,定期检查考核,形成共抓水生生物保护的强大合力。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镇纪委、镇河(湖)长制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镇安办、公安派出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重点加强镇辖盐井河双汇段、东河双汇段河道的巡查,对非法捕捞、垂钓等行为及时处置,对发现的外来非法捕捞、垂钓立即驱离,各村(社区)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巡查,适时督查通报和会商抓水生生物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对在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中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是强化宣传氛围。双汇镇主持召开村(社区)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县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充分利用召开村(居)民会议、板报宣传、QQ微信平台、农村广播、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宣传禁渔制度、禁用渔具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河道砂石禁采、宣传《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扩大全镇群众知晓面,营造全社会支持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良好氛围。(双汇镇 周仕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