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隐患排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利用当前汛期来临、森林火灾风险降低的有利时机,全面开展地毯式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从源头上彻底消除火灾风险隐患。
二是完善应急预案。对本辖区基本情况,特别是林区、景区、居民聚居区、公墓坟头、取水点等重点区域,各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企业和重点人员等基础情况要做到了如指掌,结合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等实际,紧贴实战化要求,对逃生撤离、救援进攻和撤退路线、应急物资装备、应急通讯、应急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一一明确、落实,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广泛宣传培训,真正使应急预案做到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举。
三是健全责任体系。实施“清单制+责任制”管理,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层层签订《告知书》《责任书》等形式,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护责任网,将森林防灭火责任明确到县乡村组各级干部和林业员、巡山员、矿山企业等责任主体和广大林区、防火重点区域群众,真正解决森林防灭火“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微信等形式,采用本地群众易懂易学、务实管用、接地气的方式,强化《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刑法》等法律、防灭火知识和典型森林火灾案件警示教育的宣传。把违规用火、引发山火构成违法犯罪的责任宣传到户到人,确保干部群众、老弱妇孺人人皆知、入脑入心,着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自五月份启动为期一年的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县层层压实“县、乡、村、护林员”四级森林防灭火责任。印发森林防灭火宣传资料20万余份,完善防灭火标识标牌1300余幅,在媒体平台推送短信息20余万条;12个督查组分16批次对全县进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率达100%;查处火情火案14起,行政处罚14人,共处罚款900元,全县连续34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