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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07-06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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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简称县农业农村局)是旺苍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总编制300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277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3名)。在职人员总数290人,其中:公务员36人,机关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24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1人)。固定资产总额4592.91万元。
(一)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配合县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县休闲观光农业发展;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7.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县内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工作,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拟订全县茶叶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茶叶基地建设;负责指导茶叶加工、茶品牌创建和茶叶企业建设,茶文化挖掘整理和茶叶新技术的推广,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1.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3.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4.负责水产渔政工作。拟订渔业发展和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县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以及渔药、渔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负责全县渔业船舶登记检验和各类渔业项目审查;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16.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促进农业贸易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7.负责旺苍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旺苍县茶叶生产领导小组、旺苍县绿色食品办公室、旺苍县蔬菜办公室、旺苍县饲料工业办公室日常工作。
18.贯彻执行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19.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筹集农业机械化发展资金,管理农业机械化事业专项资金和国家投资兴建的各类农业机械化服务设施,负责农业机械化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20.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社会化服务,负责农业机械化油料的协调、供应和储备,组织农业机械化抗灾救灾。
21.组织、指导农业机械化工程开发和农业机械新技术的研究推广、教育培训,对农业机械的生产、销售、修缮实行行业管理,依法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
22.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继续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乡镇示范村创建、国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农民增收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三农”理论知识学习、重大课题研究、农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做好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筹备工作和日常工作。督促局行业扶贫股室研究编制好2020年行业扶贫规划,健全返贫预警监测和动态帮扶机制,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统筹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整体提升脱贫摘帽质量成色,奋力夺取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6月底前全面完成剩余211户605名贫困人口脱贫达标任务。
2.提高文电办理质效。加强文稿审核,完善档案管理,强化保密教育管理;规范筹办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抓好目标绩效管理,强化督查督办;负责好机关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承办好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访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安全、维稳等工作;做好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加强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与审批,确保行车安全,持续开展“文明红城”六大活动,全面提升机关文化、环境建设水平,改善机关办公条件;做好妇女儿童、计生扶贫等工作。
3.按照财政要求编制部门预决算。加强预算执行控制和动态监控,做好预算内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和考核,做好县本级财政资金的申请和管理,保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的资金需求,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规范政府采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改革、政府采购等政策的执行;加强三公经费、固定资产、节能减排、非税收入等管理;贯彻执行财政金融支农政策,做好惠农补贴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产业扶持基金、乡村振兴风险补偿金贷款等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推进内审工作运行和内控制度执行;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做好巡视巡查、项目抽查检查、审计等工作,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和平稳运行。
4.统筹项目规划、包装、申报和争取工作。重点做好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融资一期项目建设和乡村振兴融资二期项目谋划工作;推进项目大比武,完成全年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5亿元,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7亿元;做好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及“十四五”项目规划。修订完善园区规划,加强园区资金整合,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做好园区评审申报相关工作,突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特色,加强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管理,抓好现代农业园区的运营模式、村集体经济、利益链接机制等,力争将东凡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为五星级农业园区,将大茅坡现代农业园区培育创建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县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
5.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粮油高产创建和绿色优质粮油示范片建设,加快“两区”建设,持续推广粮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集成技术;稳定大小春生产,全力抓好全县小春田管、大春播种;狠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建设、农田水利等项目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6月底前完成建设高标准农田3.2万亩;做好耕地质量监测点和调查点建设工作,完成耕地质量监测点5个,质量调查点141个;继续推进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等土壤肥料技术;加强农膜回收体系建设和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率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90%以上;持续推进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示范,主要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40%以上,主要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30%以上;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较2019年减少15%;粮经作物主产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到75%;加强重大植物疫情监测预警和阻截防控,强化种子种苗检疫监管和市场监管,加强主要农作物网上备案审核以及新品种试验示范;严控严防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加强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杜绝重大农作物病虫在全县大面积爆发危害;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民惠农补贴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优化粮油作物结构,加强粮油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抓好粮油全产业链发展,促进粮油产业提质增效。全县粮食播面稳定在64.5万亩,粮食总产量力争达到24.2万吨以上;油料播面4.2万亩,总产量达2.1万吨。
6.协调推进现代农业“1+3”产业体系发展。持续推进米仓山茶百亿全链条产业集群发展,做好现代黄茶种业园区规划,加快建设黄茶产业强县,启动米仓山现代黄茶种业园区建设,新建黄茶基地1万亩,建成黄茶良繁基地200亩,标准化管护黄茶2万亩,茶叶基地提质增效1.6万亩,茶叶产量实现7000吨以上;新建茶叶加工厂4处,引进现代化茶叶生产线8条,综合开发利用夏秋茶,进一步提升茶叶加工品质;加强米仓山茶叶品牌整合、管理、营销工作,打造广元(旺苍)黄茶地标品牌统一品种,举办好中国首届米仓山(旺苍)茶叶国际博览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内外茶叶博览会及展销活动。大力发展道地中药材,同步抓好蔬菜、水果、蚕桑、烟叶、水产等经济种养产业,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不断夯实乡村产业振兴基础,新发展柴胡、当归、天麻等道地中药材3万亩以上;抓好 “菜篮子”稳产保供,蔬菜播面10万亩、产量25万吨以上,其中新建蔬菜保供基地3000亩;水果产业种植面积2.8万亩,实现产量4.5万吨;种植烟叶800亩、2000担;发放蚕种0.2万张,产鲜茧60吨。延深农业产业链条,着力打造一批特色农业产业集镇、农旅融合示范园区、高品质康养民宿、康养基地,做好休闲农业相关工作;牵头抓好农业行业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等工作,确保脱贫攻坚任务高质量完成。
7.大力恢复发展生猪生产。优化生猪产业布局,及时落实生猪调出大县、新增能繁母猪稳产保供专项补助等财政奖补优惠政策,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50个,力争引进1家生猪大型龙头企业引领全县生猪产业发展。加快推动已开工规模养殖场释放产能,全年出栏生猪60万头以上。优化畜牧产业结构,积极发展家禽、肉牛、肉羊等生猪替代产业,丰富肉类品种、扩大供应。推动饲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县人工种植优质牧草面积0.7万亩、饲用玉米种植面积6.5万亩、饲料青贮1.2万吨。扎实做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免疫密度达到国家要求标准,抗体合格率抽检达80%以上,常年保持70%以上,完成动物疫病采样监测各项任务,做好动物重大疫病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严格抓好养殖、屠宰、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监管;增强检疫检测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强化证章标志管理,全年检疫证明连续机打率要达100%;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饲料中抗生素等药物专项监测、混合型饲料添加剂风险评估和兽药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做好卫生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坚持防、堵、封、控、消策略,切实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下的生猪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推广;牵头做好农业面源污染、环保督察等环保工作,加快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大型规模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100%。
8.落实好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抓好集体经济扶贫,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积极配合乡镇(街道)行政区划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推进农村资产资源“三权分置”、盘活利用,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盘活开发机制,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全面推行产业发展资金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群众入股集体经济的分红再入股模式,不断增加群众财产性收益。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快完成土地确权数据汇交收尾工作,推进承包地确权登记成果应用;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及时总结推广农村改革领域好的做法经验。持续推进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规范家庭农场名录库系统管理,申创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扩大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覆盖面,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推动宅基地复垦腾退建设用地指标重点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加快建立村庄规划、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房建设等资源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宅基地基层管理体系;做好农业统计、农民负担监管相关工作。
9.稳步推进宜居乡村建设。以“六清一改”为主要内容,全域推进农村清洁整治行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示范和省市县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突出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统筹推进“4+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成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实施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项目、“沼改厕”项目,积极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县建设。推动建立乡村清洁经费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完善村庄常态化保洁制度,逐步实现村民小组专职保洁员全覆盖。做好全省十大美丽宜居乡村评选的推报工作。加快编制“美丽四川 宜居乡村”建设“十四五”规划;做好“1+6”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乡村治理、乡风文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等相关工作;聚力乡村振兴示范推进,突出抓好“一带两园”乡村振兴示范建设。
10.牵头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品牌培育,开展农药残留、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瘦肉精”、水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以及生产记录和进销台账等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园区”活动。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建设工作,创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2个和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村10个;推动追溯平台提质扩面行动;做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工作;强化农产品信息化监管平台使用;推动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新增“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4个;加大品牌培育推介力度,指导企业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实施“互联网+”品牌农产品行动,培育省级农产品品牌1-2个,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茶博会、农交会、农博会等活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力度,县级农产品定量检测600个样品,乡镇完成农产品定性检测8000个样品,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合格率达99%以上。加强畜禽水产品的检测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11.加强渔业渔政管理,拟定渔业发展规划。鼓励发展体验式渔业、创意渔业、分享渔业等新业态,建设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发展稻渔综合种养1.5万亩,打造金溪代云、三江大鱼洞等10个渔家乐,创建2个省级健康渔业示范基地,突出打造区域特色生态养殖,在北部山区发展冷水鱼养殖500亩;强化渔业种源供应提升,提质扩能县渔业苗种供应基地;水产品年产量达到4000吨左右,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8500万元以上。扎实抓好渔业资源养护,完成退捕转产工作;抓好水生环评及水下工程作业管理;进一步加强东河上游特有珍稀鱼类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基础设施及管护能力建设,完成增殖放流及监管工作;规范滩涂养殖使用证、大鲵等特种养殖证件的审批办理工作;抓好禁渔工作,严格落实禁渔期制度,深入开展“2020渔政亮剑执法行动”,加强禁渔目标责任考核;加强渔业安全管理,抓实渔业船只及网具管理、水产品经营利用管理、环境整治回头看等工作。
12.深入开展主要农作物和茶叶生产的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努力打造旺苍县茶叶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农机智能装备示范片区,加快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推进提灌站建设和老旧提灌站更新改造,在高阳、张华、尚武、龙凤、水磨等乡镇新建电力提灌站6座,更新改造老旧提灌站10座,在高阳镇鹿渡村新建太阳能提灌站1座。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试点、新产品补贴试点和报废更新试点,落实“应补尽补,敞开补贴”。抓好农机安全相关工作,加强农机化质量监管工作,持续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新增农机总动力0.6万千瓦,农机化水平提高2个百分点。统筹农业行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主体,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牵头抓好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建工程、渔业渔政、农村能源、农产品质量、农资市场、农业机械、危险化学品、涉农企业等领域安全监管;做好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扎实做好综治维稳、信访、禁毒、应急处置、扫黑除恶等工作,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排除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业领域和谐稳定,确保我县农业农村领域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3.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能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审核和执法监督,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做好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报备工作、全面依法治县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农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咨询。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检查,推进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依法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和审核,同时承担有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等工作。
14.进一步加强知农爱农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农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做好农业人才招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高层次人才评选推荐、地校战略合作以及深度贫困地区人才研修等具体工作。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优化局属事业单位职能,调优配好人才与岗位配备结构,强化工作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农技体系建设,加快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完成培训新型职业农民760人、参加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的基层农技人员120人、招募特聘农技员1-5人,建设长期稳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加强农技扶贫力量管理,提升农业技术扶贫质效,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加强农技成果管理,做好科普宣传活动,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应用到田间地头; 加强农业外来入侵有害生物调查与防控,做好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等工作。
15.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永葆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创建模范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宣传工作;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和服务工作;持续改进作风,注重经常性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深入开展“县乡纪委联动接访”“廉情夜访”“清风行动”等活动,抓好监督责任落实,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机关群团组织自身建设,认真做好统战工作,积极营造健康向上文化氛围。统筹负责好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128681448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1986216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农委等单位合并及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1286814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681448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128681448元,其中:基本支出34374448元,占27%;项目支出94307000元,占73%。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8681448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1986216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及项目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6814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9095元,卫生健康支出1639549元,农林水支出121303483元,住房保障支出2459321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8681448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1986216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9095元,占2.5%;卫生健康支出1639549元,占1.3%;农林水支出121303483元,占94.3%;住房保障支出2459321元,占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279095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91658元、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1247891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7100032元、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19496431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357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及扫黑除恶工作经费;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20年预算数1550000元,主要用于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病虫害控制(项)2020年预算数2752700元,主要用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0年预算数150000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农业生产发展(项)2020年预算数38547300元,主要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合作经济(项)2020年预算数50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20年预算数100000元,主要用于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农田建设(项)2020年预算数35200000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33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沼气建设、农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924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1080000元,主要用于长江禁捕和渔业增殖放流;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400020元,主要用于援彝干部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支出2459321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374448元,其中:人员经费3037662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399782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8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19年决算下降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312000元,较2019年决算下降1.5%,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70000元,保有公务用车6辆,较2019年决算下降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工作内容无大的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9年决算下降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计划。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28920元,比2019年预算3147440元增加481480元,增加15%,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