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总编制247名,其中行政编制27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217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207人,其中:公务员33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7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4人)。固定资产总额842.40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规划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和荒漠等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二)组织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承担旺苍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经营加工、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四)负责全县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地方标准。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指导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县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自然遗产申报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苗圃)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低产低效林改造、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专业防火队伍组建管理、未达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启动应急响应条件的初期火情火灾处置、牵头灾损评估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相关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承担旺苍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县级及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县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监督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宣传工作。
(十四)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川行动、低产低效林改造、增彩添香和花卉产业发展,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县湿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归并整合及监督管理。负责国家公园旺苍境内相关工作。
(十七)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在接到相关部门关于启动应急响应的申请后,第一时间协调、指挥调度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的救援救灾工作,发布灾情信息,协调做好应急保障,组织指导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灾民救助和生活保障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指导、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应急委办公室、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生产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县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组织指挥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旺苍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负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专业防火队伍组建管理、未达到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启动应急响应条件的初期火情火灾处置、牵头灾损评估等工作,一旦火灾达到本级应急响应最低条件,林业部门第一时间提请同级防灭火指挥部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应急部门在接到林业部门关于启动响应的申请后,第一时间协调、指挥调度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的森林火灾扑救,发布灾情信息,协调做好火场应急保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靠前驻防,组织指导受火灾影响群众临时安置、灾民救助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3.必要时,县林业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委名义部署相关工作。
(十八)在行政审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林业事务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县林业局负责林业事务方面行政审批的事后监管工作。
3.两部门之间要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
2020年重点工作:一是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抓实抓细陆生野生动物监测管理工作,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抓实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扶贫,确保顺利通过国检。全面完成矿企环境问题综合治理生态复绿任务,全力以赴确保行业风险总体可控。三是持续推进森林资源增长。认真践行“两山”理论,严格落实国家、省局和市局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保护与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持之以恒抓好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确保让生态底色更绿。四是扎实抓好项目建设。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项目的工作格局,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协调兄弟部门联合出击、捕捉信息,最大限度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和政策扶持资金。五是务实推动产业发展。全力巩固市级现代核桃园区建设成果,力争建成省级现代林业园区。抓好以核桃为主的木本油料全产业链建设,切实巩固55万亩核桃规模,全力以赴完成核桃品种改良3万亩的后期管护,确保良种覆盖率达90%,成活率达80%以上。持续跟踪核桃综合管护和林下经济发展情况,及时指导林产业发展,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75866163.00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863923.00元,主要原因是:1.机改后旺苍县园林管理所划入城建局不再单独预算;2.林业局本级年初提前告知转移性支付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75866163.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866163.00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75866163.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576493.00元,占32.39%;项目支出51289670.00元,占67.6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866163.00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863923.00元,主要原因是:1.机改后旺苍县园林管理所划入城建局不再单独预算;2.林业局本级年初提前告知转移性支付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866163.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99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4219.00元、卫生健康支出1127111.00元、节能环保支出10197700.00元、农林水支出60482477.00元、住房保障支出1690666.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866163.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4863923.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机改后旺苍县园林管理所划入城建局不再单独预算;2.林业局本级年初提前告知转移性支付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990.00元,占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4219.00元,占2.97%;卫生健康支出1127111.00元,占1.49%;节能环保支出10197700.00元,占13.44%;农林水支出60482477.00元,占79.72%;住房保障支出1690666.00元,占2.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力资源事务(20110)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011099)2020年预算数为113990.00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0年预算数为2254219.00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20年预算数为1127111.00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4.节能环保(211)天然林保护(21105)社会保险补助(2110502)2020年预算数为2839300.00元,主要用于:天然林管护人员社会保障缴费;节能环保(211)退耕还林(21106)退耕现金(2110602)2020年预算数为7358400.00元,主要用于完善退耕还林和新一轮退耕还林农户现金补助。
5.农林水事务(213)林业和草原(21302)行政运行(2130201)2020年预算数为7786216.00元,主要用于林业局公业务费支出;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2020年预算数为11739281.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办公业务费用等支出;一般行政支出(2130202)2020年预算数为128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党建和林业稽查专项公业务费支出;森林资源培育(2130205)2020年初预算数14711800.00元,主要用于林木良种补贴、造林绿化等;森林资源管理(2130207)2020年预算数为11203000.00元,主要用于天保国有林管护补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130209)2020年预算数为148717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生态公益林管护农户补助支出;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2020年预算数为42480.00元,主要用于派驻凉山扶贫干部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2020年预算数为1690666.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576493.00元,其中:
人员经费21847663.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72883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077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19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173000.00元,较2019年决算下降17%,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部门严格执行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34700.00元,保有公务用车6辆,较2019年决算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9年决算下降(上升)0%,主要原因是暂无车辆购置需要。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36000.00元,比2019年预算624000.00元增加12000.00元,增加2%,原因是预算人数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车辆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