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3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22人,其中:公务员10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3人)。固定资产总额107.18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政策规定,制订全县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建立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五)建立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业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协助上级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八)组织制定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级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审批事项。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0年重点工作:
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局党组工作重要议程,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并把党建工作与统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细。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学习活动日、“七一”党课教育、革命传统与警示教育等活动。扎实推进廉洁机关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四个服从”,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廉政纪律教育。
二是扎实抓好统计业务工作。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好名录库、工业、批零住餐、房地产、服务业等行业,能源、投资、城乡居民收支调查、生猪调查大县监测等领域统计调查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积极摸排拟申报“四上”企业,指导企业整理上报审核资料,确保“四上”企业及时入库,做到应入尽入。做好大型国情国力的普查工作。完成经济普查数据共享、发布和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等后续收尾工作;全力以赴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普查办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完成年内编制经费预算、组建普查机构、前期宣传、普查摸底、普查物资准备、业务培训和试点、普查登记等一系列工作;牵头并完成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预警,
紧盯全年经济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月度、季度经济运行监测,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情况,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各项指标实现进位争先。扎实做好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建立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工作。
三是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落实驻村帮扶和帮扶责任人工作责任制,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定期做好“回头看”和回访,及时掌握贫困人口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认真分析研判和细化帮扶工作措施,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工作目标。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2505862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75682元,主要原因项目预算作为存量资金安排。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250586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5862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2505862元,其中:基本支出2474862元,占98.76%;项目支出31000元,占1.24%。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05862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75682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作为存量资金安排。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586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793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522元、卫生健康支出121761元、住房保障支出182641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05862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675682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作为存量资金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7938元,占78.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522元,占9.72%;卫生健康支出121761元,占4.86%;住房保障支出182641元,占7.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926938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奖金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31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党组织活动经费(包括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43522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1761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82641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74862元,其中:
人员经费210847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6638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19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82000元,较2019年决算下降18%,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压缩一般性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19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内容无大的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9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内容无大的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6384元,比2019年预算381384元减少15000元,减少3.93%,原因是严格执行了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