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作为谈判人,拟对旺苍县檬子乡黎明村2020年联户路建设项目通过谈判方式选择承包人,现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报价和谈判。
一、谈判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旺苍县檬子乡黎明村2020年联户路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檬子乡黎明村;
3、合同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4、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联户路3.0km,C25#砼,宽3m,厚0.15m
5、工期:50日历天;
6、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74.92万元。
二、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20 年6月 29 日至 2020 年 7月2 日每日8:30 时至 12:00 时,14:30时至 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谈判文件(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谈判文件资料费每份 500.00元。
四、谈判保证金
(一)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均为人民币 37500.00 元(工程最高限价的5%),谈判申请人应于 2020 年 7 月 3 日 9:00 时之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 檬子乡人民政府 缴纳,账户名称: 旺苍县财政局 ,开户行: 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旺苍县支行 ,账号: 28310121050000088 。
(二)谈判申请人不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人将拒绝谈判申请人参加谈判。
(三)谈判申请人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选谈判申请人的保证金未出现按规定应被没收的情形,在谈判会结束后一周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2、中选谈判申请人出现下列情况,谈判人将没收其保证金。
⑴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差额履约保证金及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
⑵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⑶由于中选人的原因导致中选无效的。
五、谈判申请文件递交
(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7 月 3 日上午 9:00 时,地点为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3)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3日上午9:30时,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会议室(地点)。
六、谈判申请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项目业主):旺苍县檬子乡人民政府
地 址:檬子乡黎明村东升社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席长春 13541842137
2020 年 6 月 28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