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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38号)
发布时间:2020-06-21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网 点击量:720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公    告

(第38号)


一、从即日起,对所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满后,居家生活7天,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所有来自北京非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居家生活14天,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上述人员,必须接受两次核酸检测。

二、来自北京(全域)以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经广元去往市外地区人员,到站(场)后马上有专人接走的,可不进行核酸检测;滞留超过2小时的,必须接受核酸检测。

三、来自低风险地区且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凭“绿码”通行。

四、对近期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且未接受隔离或隔离期未满的人员,一律到所在社区(村)如实申报登记。对途经并入住广元的市外人员,由入住宾馆、酒店等负责对其登记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如实申报登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个人信息。未如实申报登记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倒查并依法追究责任。

五、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酒店、宾馆、旅游景区、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商场、超市及学校等人群密集场所要严格健康码查验和体温监测。

六、商业服务场所直接接触顾客和公共服务场所直接接触外来办事人员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以往公告、通知与本公告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6月21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