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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集中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16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量:791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集中公示目录

一、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

二、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三、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见四川政务服务网、旺苍县人民政府网

(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四、旺苍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五、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 

六、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七、旺苍县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2020年抽查计划

八、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当事人权利义务

九、旺苍县财政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十、旺苍县财政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集中内容公示


一、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

广元市司法局  窗体顶端

行政执法主体1个:旺苍县财政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兴旺大道西段114号

邮编:628200 电话:0839-4222098传真:0839-4222023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4个:

会计股

主要职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的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提出全县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制订并牵头组织实施全县会计监督检查规划;管理全县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组织实施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开展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管理和指导会计电算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会计职称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加强代理记帐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组织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负责对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进行绩效评价,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包括基本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股室负责人:韩军   联系电话:0839-4222090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政府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管理评审专家、供应商信息库;负责审核市级政府采购预算;核准市级政府采购方式;监督管理市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股室负责人:杜俊璋        联系电话:0839-4222083

财税法规制度股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有关财税、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解释和上报工作;审核其它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条款;拟定全县地方性财政稽查政策和制度;负责调处县级单位的产权纠纷和行政仲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管理国家赔偿费用;进行税政检查,监督税收减免和提退等事项;制定年度财政检查规划;监督检查局内各股室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会计信息质量情况;监督检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程序的合法性和内容的真实、完整性;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法纪和打击报复的案件;检查反映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审计机关对县财政实施审计的业务协调工作;负责财政系统普法工作。

股室负责人:宋明圣        联系电话:0839-4222957

综合股(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股)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改善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参与研究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住房改革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收入政策;负责管理政府性基金;审批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制定收费标准;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参与制订和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承担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和监缴工作;监督和管理财政票据;负责罚没物资监管及有关工作。

股室负责人:曾英     联系电话:0839-4222082


二、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序号

姓  名

证件编号

1

宋明圣

川H05010016

2

张孝福

川H05010018

3

戴军

川H05010021

4

何卫英

川H05010023

5

何蓉

川H05010024

6

张霞

川H05010031

7

冉彩虹

川H05010032

8

杜俊璋

川H05010034

9

文豪

川H05010039

10

杨武科

川H05010045

11

何爱民

川H05010046

12

向敏

川H05010047

13

周瑞卿

川H05010048

14

李俊霖

川H05010049

15

蒋芋柏

川H05010050

16

赵阳

川H05010052

17

凌诗梦

川H05010054

18

曾英

川H05010055

19

陈方

川H05010057

20

李秋江

川H05010059

21

刘文昕

川H05010061

22

曹琴

川H05010060

23

韩伟

川H05010058

24

贺志锋

川H05010056

25

牟蓉

川H05010062

26

徐雯

川H05010064

27

杨静

川H05010063

28

陈世林

川H05010065

29

王鑫

川H05010066

30

侯安均

川H05010067


三、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川政务服务网、旺苍县人民政府网(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http://gyswcx.sczwfw.gov.cn/app/qixianShop/15018?areaId=1564&areaCode=510821000000

http://www.scgw.gov.cn/zfxxgk/xxgkzn.aspx

四、旺苍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共3项)

1、重大行政处罚:

(一)停止执业;

(二)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或者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

2、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

五、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旺苍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政务服务集中区D区人社局旁司法局

电话:0839-6203305

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98号  

电话:0839-3267963

2、行政诉讼 

单位:旺苍县人民法院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西路104号

电话:0839-4222107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旺苍县财政局财税法规制度股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兴旺大道西段114号

投诉电话:0839-7208372

部门:旺苍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

地址: 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政务服务集中区D区人社局旁司法局

投诉电话:0839-6203300

行政执法责任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四川省财政部门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指导清单(2020年版)》(川财法[2020]3号)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六、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公布2014年5月17日
《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川财财法〔2014〕11号)

《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川财规〔2018〕20号)


七、旺苍县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2020年抽查计划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3项)

1.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3.5.30)第二条

检查对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检查内容:四川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以下统称监督对象)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的监督活动,适用本条例。

2.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2.6.29)第五十九条

检查对象: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

检查内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3.对财政票据印刷、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依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2013.1.1)第三十七条

检查对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检查内容: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制度,对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2020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

执行股室

检查比例

检查频次

初步检查时间

备注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二条

财税法规股

70%

1

2020.4-2020.12


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

政府采购监管股

80%

1

2020.4-2020.12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综合股

70%

1

2020.4-2020.12


按照 《关于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工作的有关要求,行政检查职能股室应当于当年一季度制定当年检查初步计划,汇总后公示。

抽查工作注意事项:每年随机抽查事项不低于抽查事项总数的50%,抽查对象不少于全部抽查对象的70%。原则上同一年度对同一管理对象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对社会关注度高、被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纪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适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检查前三天,通过机选或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检查情况和结果由绩效法规股在五日内公示并录入一体化行权平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经局领导审签后报县政府办。


(三)检查对象名录库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2. 代理记账机构库

旺苍县诚鑫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旺苍县东河镇百丈街164号

广元市晨瑞财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12号

旺苍县利玖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旺苍县东河镇狮子村一组24号

八、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一)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的通知(司发通[2004]167号)

(二)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 》(司发通[1997]085号)

(三)广元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的通知(广司发[2011]86号)

九、旺苍县财政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http://www.scgw.gov.cn/Detail.aspx?Id=20200116085700030

十、旺苍县财政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比照县三项制度,印发《旺苍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旺苍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