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部门动态 > 县应急管理局“5+2”工作法筑牢煤矿安全监管防线
县应急管理局“5+2”工作法筑牢煤矿安全监管防线
发布时间:2020-05-21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量:630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今年以来,县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零事故、零死亡、零非法”工作目标,积极探索“5+2”工作法,大力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实效。

“5”是指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煤矿安全工作例会,及时总结和部署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研究解决煤矿安全重大问题;紧扣煤矿年度执法计划,坚持每周制定一份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执法检查重点工作、检查对象、执法人员,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坚持每月对县属生产和整改煤矿进行一次全覆盖安全检查,确保检查率达到100%;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煤矿安全风险研判会议,定期分析全县煤矿安全风险,针对性督导煤矿制定管控措施,提升煤矿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坚持每月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下井带班、治理隐患、风险管控等情况进行调度统计,并于次月进行检查核实,建立个人安全生产履职档案。

“2”是指对全县9家生产和整改煤矿实行派驻“双驻矿”安监员制度,即由产煤乡镇和县应急管理局各派驻一名工作人员共同驻矿,实行全天候驻矿管理,实现驻矿责任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 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