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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推动惠民生扩内需
发布时间:2020-04-21 来源:中国政府网 点击量:575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4月16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再次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自2019年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一是组织开展调研。2019年7月~8月,会同20个部委和单位,深入3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93个市县,对213个老旧小区开展了调研,理清情况,摸清需求,提出对策。二是开展深化试点。2019年10月,针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指导山东、浙江两省及上海、青岛、宁波、合肥、福州、长沙、苏州、宜昌8市开展深化试点工作,经过大胆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三是推进实施年度改造计划。自2019年起,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安排中央补助资金支持。2019年,各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9万个,涉及居民352万户。2020年,各地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四是积极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复工。除仍对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和未进入施工季的地区,各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都在有序复工。其余计划开工的项目,也全面启动了征询居民意见、改造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重点改造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区,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环境,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二是建立健全组织实施机制。指导各地统筹负责,按照居民意愿,推进改造项目有序实施,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中央给予补助,落实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地方政府专项债给予倾斜,鼓励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改造运营。四是推动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督促各地做实做细前期工作,重点是做好发动居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抓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序实施2020年改造计划。五是总结推广试点成果。积极总结推广两省8市探索“9个机制”的试点成果,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加快完善体制机制,破解改造中面临的难点问题。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牵涉面广,是一项综合、细致、复杂的系统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强化协调配合,完善支持政策,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