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第026号
依据不动产权利人的申请,下列公告的遗失不动产权证书现已找回,同意撤销《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2020第015号)》,原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
附: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2020第015号)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4月7日
附: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0第015号
因原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补发不动产登记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公告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补证,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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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证书号(单元号) |
坐 落 |
面 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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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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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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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川(2019)旺苍县不动产权第0028299号 |
旺苍县东河镇广巴居民集中安置房二期1幢1单元4楼1号 |
9.08 |
6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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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伟章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川(2019)旺苍县不动产权第0028301号 |
旺苍县东河镇广巴居民集中安置房二期1幢1单元2楼1号 |
9.08 |
6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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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