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要求,按照已公示《广元市旺苍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方案<草案>》的调整改革意见,通过深入调研、多方论证,各乡镇人民政府形成了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初步方案,经村民会议表决通过,现将《旺苍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我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意见征求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3日24时止。
联 系 人:杨 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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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旺苍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
一、调整情况
旺苍县现有行政村352个、社区45个,此次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设置行政村220个、社区37个。
二、村建制调整方案
1.东河镇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梨花村和前进村合并设立梨花村;狮子村和通溪村合并设立狮子村;川山村和安河村合并设立川山村;凤阳村和南峰村合并设立南凤村;五峰村和沿河村合并设立东郊村;石坝村和金坪村合并设立金石村;陈坪村和灵溪村合并设立灵溪村;南阳村和石桅村合并设立南阳村;农林村、双峰村和安坪村三村合并设立双农村;鱼林村和天符村合并设立福临村。其他行政村不作调整。
2.嘉川镇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大树村和青林村合并设立大树村;群峰村和前哨村合并设立群峰村;群力村和五四村合并设立五四村;小松村和顺水村合并设立顺水村;龙王村和灯塔村合并设立灯塔村;庙二村和太平村和并设立庙二村;胜利村和五马村合并设立胜利村;石锣村和寨梁村合并设立寨梁村;新生村和万家沟村合并设立新生村。其他行政村不作调整。
3.白水镇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白水村和河边村合并设立白水村;同心村和团结村合并设立同心村;卢家坝村和白水寺村合并设立卢家坝村;快活村和建兴村合并设立快活村;黄金村和前锋村合并设立黄金村;光明村和中院村合并设立光明村;勇敢村和建国村合并设立勇敢村;龙珠村和小岩村合并设立龙珠村;水峰村和友爱村合并设立水峰村;旗杆村、燕山村和麻英坝村三村合并设立麻英坝村;松林村、建设村和新民村三村合并设立尚山村。其他行政村不作调整。
4.黄洋镇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仕安村和金安村合并设立双安村;古天村和店子村合并设立古店村;水营村和天池村合并设立水营村;宝坪村和蟠龙村合并设立蟠龙村。其他行政村不作调整。
5.普济镇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五星村和红岭村合并设立佛子岩村;观音村和清江村合并设立清江村;横石村和宝鼎村合并设立横石村;龙池村和庙垭村合并设立龙池村;磨岩村和大营村合并设立大营村;中江村和黄岭村合并设立中江村;龙江村、大池村和尖山村三村合并设立代池村;洪江村、龙台村和板岭村三村合并设立洪江村;前卫村、西江村和炉溪村三村合并设立三溪村。其他行政村不作调整。
6.三江镇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华山村、红星村和三江村三村合并设立三江村;大旗村和石龛村合并设立大旗村;桃红村和阳坪村合并设立桃红村;厚坝村和小溪村合并设立厚坝村;坪山村和下石村合并设立下石村。其他行政村不作调整。
7.木门镇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双凤村、农科村和柳树村三村合并设立柳树村;杏垭村和黄粱村合并设立杏垭村;青龙村和三合村合并设立三合村;元坝村和石川村合并设立石川村;青坪村和骑龙村合并设立青坪村;亭子村和化龙村合并设立亭子村。其他行政村不作调整。
8.五权镇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朝阳村和山花村合并设立山花村;龙坝村和木堂村合并设立双龙洞村;清水村和楼房村合并设立清水村;星红村和大垭村合并设立大星村。其他行政村不作调整。
9.国华镇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山湾村和春风村合并设立春风村;古松村和山寨村合并设立古松村;石岗村和农纲村合并设立石岗村;明星村和牌坊村合并设立牌坊村。其他行政村不作调整。
10.英萃镇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响水村和五岭村合并设立蓝玉村。其他行政村不作调整。
11.张华镇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池龙村和九台村合并设立九台村;岐山村和桂华村合并设立岐山村;宋水村和香岭村合并设立宋水村;大龙村和小龙村合并设立龙岗村;大梁村、八一村和东升村三村合并设立大梁村;五一村和友坝村合并设立友坝村;大地村和曙光村合并设立大地村;上游村和荣华村合并设立荣华村;枣林村和桥河村合并设立枣林村。其他行政村不作调整。
12.龙凤镇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小营村、天井村和古水村三村合并设立天井村;五营村和南垭村合并设立龙台村。其他行政村不作调整。
13.九龙镇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鸽子村和大竹村合并设立大竹村;金台村和印斗村合并设立印斗村;苍山村和玉台村合并设立苍山村。其他行政村不作调整。
14.高阳镇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檬子村和向阳村合并设立向阳村;支溪村和水磨村合并设立支溪村;温泉村和宋江村合并设立温泉村;枣树村和鹿渡村合并设立鹿渡村;关山村、古柏村和双午村三村合并设立双午村。其他行政村不作调整。
15.双汇镇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毛寨村和汶水村合并设立汶水村;金龙村和东山村合并设立金龙村;桥安村和龙泉村合并设立龙泉村;卫星村和白鹤村合并设立卫星村;深溪村和茶农村合并设立深溪沟村。其他行政村不作调整。
16.大德镇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增产村和爱国村合并设立增产村。其他行政村不作调整。
17.大两镇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四方村和新华村合并设立新华村;战斗村、幸福村和永星村三村合并设立永星村;保卫村和大河村合并设立两汇村;德山村和复兴村合并设立德山村;菊花村、云雾村和旭光村三村合并设立万山村;万里村、长征村和嘉陵村三村合并设立古城村;蒙溪村和星光村合并设立桥河村。
18.水磨镇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代弓村和卢坝村合并设立代弓村;火花村和漆树村合并设立火花村;白玉村和华丰村合并设立白玉村。其他行政村不作调整。
19.天星镇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红岩村和大山村合并设立大山村;板桥村和黄松村合并设立黄松村;青峰村和云峰村合并设立云峰村;新农村和双河村合并设立新农村。其他行政村不作调整。
20.盐河镇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盐河村和青山村合并设立青山村;中坪村、民建村和竹垭村三村合并设立竹垭村;风景村、林区村和林园村三村合并设立风景村;西陵村、自生村和友谊村三村合并设立自生村;群建村和春坪村合并设立春坪村;民主村和阳雀村合并设立龙潭村。其他行政村不作调整。
21.米仓山镇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跃进村和金竹村合并设立金竹村;元山村和关口村合并设立元山村。其他行政村不作调整。
22.燕子乡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青松村和绿化村合并设立绿化村;金银村和河西村合并设立金河口村。其他行政村不作不调整。
23.檬子乡对以下行政村进行合并:黎明村和水帘村合并设立黎明村;钟岭村和田梁村合并设立钟岭村;店坪村和柏杨村合并设立柏杨村。其他行政村不作调整。
三、社区优化方案
拟将静乐寺第一、二、三居民委员会合并设立静乐寺社区居民委员会;陈家岭第一、二、三居民委员会合并设立陈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静乐寺第四居民委员会并入白水镇大兴社区居民委员会;陈家岭第四居民委员会并入嘉川镇真武宫社区居民委员会;磨岩第一居民委员会并入普济镇普子岭社区居民委员会;磨岩第二居民委员会并入东河镇卸甲碥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他社区居民委员会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