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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0-03-03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量:1140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2019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按照《广元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广元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广府办发〔2019〕42号)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旺苍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和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我县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更加突出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政治站位和工作摆位,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注重依靠法治的力量规范行政行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通过依法行政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县乡政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社会满意度达99.8%。

我县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卓越的法治环境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坚强支撑,在全县基本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制度机制,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逐步发生转变,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为加快实现全面小康,建设川东北经济发展高地和“红色旺苍·中国茶乡”奠定了坚实的法治根基。

二、主要做法  

(一)坚定“四个意识”,以强化保障措施为主导抓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由县长任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工作职责,在全县形成了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负责落实,相关单位具体实施的良好格局。充实了县、乡两级法制机构人员。政府法制工作经费足额保障,2019年度财政预算法制工作经费64000万元,法律顾问团工作经费8万元。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并下发《旺苍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乡镇部门重点考核内容,在全县目标考核中占2分权重,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先后召开了2次县委常委会、4次县政府常务会、1次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以及其他有关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强化学习培训。抓住“关键少数”,坚持县政府常务会带头学法,完善和坚持部门乡镇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并严格实施年度法治学习计划,2019年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29件,举办“法治大讲堂”专题讲座5期,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创新工作机制,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抓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履行职责,防止权力越位缺位。2019年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对权力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现有行政权力事项5304项,包括行政许可253项、行政处罚4272项、行政强制177项、行政征收25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确认27项、行政奖励104项、行政检查252项、行政裁决4项以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81项,其中对行政裁决事项进行了再次清理,最终确定为6项,所有行政权力已向社会公布。配合行政权力一体化平台建设,每项权力都明确了实施机构、实施依据、公开范围、事项来源、权属划分。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决策行为。规范决策程序。修订出台《旺苍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在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要改革措施等重大事项决策中,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各项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和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加强法制审查。按照《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坚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和涉法文本,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查,2019年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开展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和涉及营商环境的专题清理活动。审查政府重要决策事项、合同协议等70余件,并出具了相应的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执行《旺苍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各乡镇、县级各部门都聘请了法律顾问。在S301项目和旺苍焦化股权划转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全程参与,反复论证,提出法律意见30余条,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2019年县法律顾问团为政府60余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涉法涉诉案件提供了法律咨询论证等法律服务。

三是改进执法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定期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主体资格和持证情况进行审查清理,坚持考试准入和持证执法。今年以来新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人员68名,现有执法资格人数1086人,确保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贯彻落实《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避免执法偏差,打掉权力寻租空间。有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评查行政执法案卷52件,加强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等六大领域执法监督,开展重点领域督查活动。突出抓好信息化建设。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及时调整优化行政职权目录,完善内部流程,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办理数量呈明显递增趋势。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印发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了统一的协调机制,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四是规范行政复议,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调整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坚持便利群众的原则,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复议质量,确保行政复议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坚持案件限时办结制度。为兼顾效率和方便群众,行政复议委员会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在30日内办结。对一般案件,在50日内办结。引入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会议机制。行政复议委员会对于事实和证据认定存在较大争议、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法律关系复杂、法律适用存在重大分歧等情形的案件一律召开审理会议,并提交7名委员研究审理。引入法律顾问介入机制。对于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坚持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介入制度,参与咨询论证,提出法律意见。主任委员把握复议重点环节。在全部复议阶段,涉及到受理、中止、延期、终止、决定等重要程序环节,一律报请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审批。广泛推行案件回访制度。每起案件审结后,通过现场询问、电话访谈等形式向当事各方征求意见,确保复议决定执行到位,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2019年度县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结案5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复议工作约谈制度;设立行政复议应诉股室,配齐工作人员和相应器材;办案时限符合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100%,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报备率100%。全年开展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分析2次。做好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推广应用。配备复议平台硬件设备高速扫描仪、高拍仪各1台,接通专用网络接口,平台基础数据录入完整,行政复议案件全程网上录入,2018年案件已全部填报。

五是强化行政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具体负责全县行政调解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等日常工作,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均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 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同时建立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和效力衔接机制,努力推进“三大调解”优势互补。开展行政调解动态监测,加强信息报送。建立了行政调解信息报送制度,要求部门乡镇及时报送本单位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2019年全县共办理行政调解案件183件,办结178件,调解成功率达97.3%。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广元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是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扎实推进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执法腐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为更好地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耕厚植法治根基。

四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大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强化行政应诉工作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切实担负起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工作大局,为“红色旺苍·中国茶乡”各项事业不断前进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