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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4个村被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
发布时间:2020-01-17 来源:县林业局 点击量:211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首批认定全国3947个“国家森林乡村”,我县东河镇凤阳村、高阳镇双午村、木门镇三合村、白水镇光明村四个乡村榜上有名。
      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 “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战略目标,统筹山水林田系统治理,依托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以“增彩添香”为重点,积极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旺苍行动”,持续厚植旺苍“绿色基底”,森林生态建设长足发展。截至2019年底,实现森林面积净增3万余亩,达到319.6万亩;森林覆盖率增长0.68%,达到59.53%;森林蓄积净增34.8万立方米,达到1560.8万立方米。切实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超额完成了森林资源双增长任务,促进了乡村美化、绿化,有力助推了我县乡村振兴工作。
    (林业局 朱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