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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08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891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劝阻的联防联控作用,按照县指挥部指令,全县所有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

印制并发放《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期间购买退烧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告知书》220余份,督促各零售药店要按要求积极做好药店公共场所消毒、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政策宣传等工作,特别是要提醒前来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及时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各零售药店要做好购买人员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工作,如实填写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信息登记表,每日报送。此举为监测和阻断疫情传播发挥了前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