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一个机构。各复工企业必须建立以企业负责人为主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落实专人负责,细化防控措施,坚决把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车间、到班组、到个人。
二是做到两个100%。企业复工前必须对企业员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排查率须达100%;要求返岗职工签定职工春节出行去向属实承诺,承诺率须达100%。
三是落实三不复工。对现仍在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员工暂不安排复工;对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员工暂不安排复工;对企业复工前14日内前往过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或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的员工暂不安复工,须满足14天医学观察期且无症状后方可安排返岗复工。
四是确保四不集聚。严禁组织或参加大型会议,必要时采取群发通知、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确保会议不集聚;结合实际通过值班伦守、分散办公等方式开展办公,确保办公不集聚;科学制定职工就餐制度,采取送餐到岗位、送餐到宿舍以及错时、流水就餐等形式,确保就餐不集聚;强化对职工日常活动的宣传教育,不聚餐聚会、不走家串户,确保休闲不集聚。
五是坚持五个严实。企业须实施封闭式管理,每日对厂区、办公区、生活区域等公共区域进行全覆盖消毒防疫,并积极采购防护用品,配备口罩、体温计等必要防护物资,坚持做到防护工作严实;设立入厂人员体温检测岗,加强员工健康状况监测,并建立专项台账,坚持做到监测工作严实;增设专门垃圾容器,收集废弃口罩,并引导员工将废口罩进行简易破损(扯烂或剪碎)后投放至专用容器内,以防不法分子回收贩卖,坚持做到卫生工作严实;通过LED、短信、微信、标语、传单以及宣传栏等途经,对职工及家属进行宣传教育,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坚持做到防控宣传工作严实;建立应急防控机制,针对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员工,立即按要求向相关部门上报,并立即安排与其有密切接触的其他员工进行隔离观察,坚持做到应急处置工作严实。
六是达到六个条件。在全国或四川省疫情解除前,需复工的工业企业须首先做到防控物资准备齐全,而后向业务主管部门或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提出复工申请,并提交《企业复工工作方案》、《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企业返岗员工登记表》、《企业承诺书》和《旺苍县工业企业复工备案表》五个书面材料,经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