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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 10 号)
发布时间:2020-02-08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418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公   告

(第10号)

当前,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仍然严峻。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进一步加强2020年元宵节期间群体性聚餐活动管理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原则上禁止两个以上(含两个)家庭参与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商务局等部门要对群体性聚餐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加大排查和管控力度,坚决防止群体性聚餐活动发生,切实阻止疫情传播。

三、对发现举办群体性聚餐活动的,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45、12315。   

旺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旺苍县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2月8日1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