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医疗废物造成二次污染传播疾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卫健局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全面落实措施做好涉疫医疗废物管理及运输处置等工作。
一是压实责任,加强医废管理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明确法定代表人为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产生医疗废物的具体科室(如发热门诊或病区、呼吸内科、感染科等)及操作人员为直接负责人;明确了收集、储存、运输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职责任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责任倒查。
二是强化培训,严格落实。各医疗机构制定了严格的新冠肺炎医疗废物收、储、运流程和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全院职工对新冠肺炎相关医疗废物的应急处置预案、防控预案、院感防控技术及医疗废物处置流程等进行多次反复培训,使每个岗位人员对相关知识均烂熟于心。在具体对疑似新冠肺炎患者诊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环节均实行专人负责,做到不与其它医疗废物混装、混运,建立专用台账,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三是密切配合,联防联控。针对当前大多数戴后口罩未得到及时
安全处置的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规范设置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设施,将医疗废物分区域进行集中收集。规定马家渡片区、新城片区、老城片区的医疗废物分别送至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进行集中存储,各乡镇(街道)统一收集在乡镇卫生院医废暂存点,最后由医疗机构专车转运到医废集中处置中心统一处置。
四是严格督导,细心指导。为严防医废处置安全事故发生,县
卫健局组织工作督导组成员分片区全覆盖对各医疗机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的巡回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到位。同时,深入各级各部门,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如何正确使用和回收处理口罩,以及特殊垃圾的正确处理进行面对面指导,使社会涉疫垃圾得到规范处置,最大程度减少了二次污染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