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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对疫情线索举报实行有奖征集的公告(第9号)
发布时间:2020-02-07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939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对疫情线索举报实行有奖征集的

公   告

(第9号)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收集处置疫情防控信息,有效切断传播途径,构建全覆盖、立体化的疫情防控体系,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有奖征集以下线索:

一、疫情防控期间,凡是经排查属于居家隔离观察(含医学观察)的人员或居家隔离观察(含医学观察)期未满14天就随意出门的人员。

二、自提供线索之日起前14天内从湖北(武汉)和浙江省温州市返回旺苍、湖北(武汉)和浙江省温州市来旺苍走亲访友以及有湖北(武汉)和浙江省温州市旅居史、湖北(武汉)和浙江省温州市途经史、与湖北(武汉)和浙江省温州市人有密切接触史,且本人未主动申报,乡镇、村(社区)、县级部门(单位)和企业尚未排查登记的人员。

凡是提供上述线索且经有关部门和乡镇查证属实的,将给予首位线索举报者500元的现金奖励(由县卫生健康局及时兑现),并由县公安部门对被举报人依法从严查处。

对举报人的信息将实行严格保密,请全县父老乡亲监督、举报,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健康家园。

此公告未尽事宜,由旺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公告自 2020年2月8日起执行。

线索举报热线: 0839—4312034。



旺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旺苍县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