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 旺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3号)
旺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3号)
发布时间:2020-01-31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1589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公    告

(第3号)


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提出如下要求:

企业复工复产须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做好群防群治工作。企业要做好返岗人员登记工作,若有湖北籍员工返旺或本企业员工14日内到过湖北的,无症状的须先行居家隔离14日,有症状的立即就医。企业要按要求做好工作场所消毒工作,工作场所、员工宿舍等要经常通风换气,原则上员工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员工就餐通过延长就餐时段、轮流安排、送餐到岗等方式分散进行,避免聚集。



旺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旺苍县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1月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