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Ⅰ级响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已出现少量聚集性传播。加之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大,存在进一步扩散的风险,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省委省政府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不折不扣落实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各项防控措施,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对于各种造成传播的风险因素保持高度警惕,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坚决阻止疫情输入、扩散、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从即日起,县区党政一把手迅速返岗,乡镇(街道)干部职工全部返岗,村(社区)干部全部在岗在位,市级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调配人员,保障工作力量到位。
二、加强疫情高发地区近期来广、回广人员排查工作
全面排查潜在传染源,强化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人检测,充分运用大数据和网格化管理手段,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车、不漏一人”的“篦梳”原则,以村(社区)为单位,入网入格入家庭,对家庭、酒店、民宿、出租房、建筑工地、工厂、企业等进行逐一登记,动态掌握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1月8日后来广、回广人员数量、活动轨迹、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并建立台账、逐级汇总上报。积极发动群众,居委会、村委会开展辖区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劝诫、人员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鼓励群众对肺炎疫情进行监督,一经发现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交通、教育、人社、住建、商务、文广旅、国资、邮政等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加强行业系统近期从疫情高发地区来广、回广人员排查工作。公安、经信、移动、电信、联通等部门要发挥技术优势,为排查提供技术支撑。特别强调,由市、县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机制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级部门(单位)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主动报告1月8日以来经留疫情高发地区及其从疫情高发地来广、回广亲属、朋友等情况,凡是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采取各种有力有效措施,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三、严格实施公共场所和交通枢纽检验检疫
各业主单位要加强所属超市、酒店、宾馆、农贸市场、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养老院等公共场所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管理。民航、铁路、交通运输部门与卫生健康、公安部门,要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高速路出入口、国省干道等重点区域设立检疫站,对所有来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活禽活畜检疫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对发热、呼吸道症状等病人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机构移交,并对留观人员和密切接触者集中单间隔离医学观察;对出现疫情的地方,必要时果断采取隔断或封闭措施。
四、强化医疗救治措施
实行首诊负责制,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一旦发现疑似病人,一律无条件收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将重症病例集中到综合力量强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及时收治所有确诊病人。要加强患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决不能因费用问题耽误患者救治。
五、切实做好卫生安全防护
卫健系统、各级医疗机构实行最周密的医务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全面阻断院内传播途径;加强对医疗废弃物、废弃口罩全过程规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及传染。机场、铁路、车站等部门和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以及交通工具、商场、餐饮、理发店等密切接触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和其他必要的防护措施。倡导公众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减少聚会聚餐等集体活动。对在湖北未返广务工人员、学生等对象,做好不返乡、不外出劝诫工作。
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爱卫部门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场所,汽车、火车、飞机等密闭交通工具,采取通风、消毒等措施,切实加强卫生管理。灭杀老鼠、蟑螂、蚊子、苍蝇,清除病媒孳生地。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环境整治,严格落实禁止活禽宰杀和野生动物交易,加强活禽集中宰杀点的卫生学处置力度,强化源头防控。
七、全面取消公共场所聚集性活动
各级各相关部门一律停止组织和许可大型群众型活动,立即暂停室内体育赛事、展览展销、演唱会等活动。原计划近期举办的上述活动,举办方应立即发布活动暂停或延期的信息,妥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文化旅游部门负责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公共博物馆全部暂行闭馆。所有歌舞娱乐、游戏游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暂停营业;全市4A级以上景区暂停营业,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组织的团队旅游活动。教育部门负责立即停止中小学校、培训机构补课培训。
八、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市场监管、卫健、商务部门负责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已经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各酒店(餐饮企业)要无条件全额退还定金。要切实加强村(社区)群体性聚餐管理,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乡厨及专业加工团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要坚决防范从疫情严重地方归来人员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群体性聚餐管控,严防疫情扩散。对违规组织群体性聚餐活动的举办者、承办者等相关责任人,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聚会、聚餐活动,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大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公共卫生专家、传染病防治专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行解读,广泛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和防控培训,提高公众防病意识。卫健、爱卫部门负责倡议公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勤换衣、不串门,做好室内空气流通,避免接触任何野生动物或禽类动物。若出现发热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有湖北旅行居住史或类似病人接触史要主动履行告知义务。
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当地卫健行政部门。各县区、各单位如发现疑似病例,必须立即向当地卫健行政部门报告。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手段,及时公开透明向公众发布疫情和防控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坚决打击散布传播谣言的行为,避免引起社会恐慌。依法加强对疫情报告及疫情信息发布的管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疫情信息,发现瞒报、漏报或擅自发布疫情信息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十一、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市场监管、经济和信息化、商务部门负责做好口罩、药品、消毒液、检测试剂等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供应工作,组织做好粮油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确保各种物资供应充分、市场平稳。对趁机制售伪劣产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十二、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机制
定期会商研判防控趋势,商定防控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加强信息互通和措施互动,迅速形成防控合力。尤其要做好乡镇(街道)、村(社区)联防联控,阻止疫情输入、扩散、蔓延。即日起全面督查督办,重点是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要求落实情况、工作调度机制落实情况、信息报送和各级各部门工作到位情况。通过督查督办,真正建立起联防联控、联防联治、群防群控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并全面落实到位,严防疫情输入、扩散、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