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送达公告
万祥武(原旺苍县惠民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
我局在查处原旺苍县惠民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中,因无法通过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旺人社监令字〔2019〕19-1号)至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7日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旺人社监令字〔2019〕19-1号
万祥武(原旺苍县惠民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
经查,原旺苍县惠民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对你作出如下指令:责令你自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核实拖欠工资数额并足额发放,将工资发放花名册、发放现场照片等资料报旺苍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拒不履行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依据《关于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移送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其违法行为将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王绍君
联系电话:0839-4200022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西侧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