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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组织学习《社区矫正法》
发布时间:2020-01-02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量:693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经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于2020年7月1日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和理解,增强学法意识,全面推动社区矫正工作,12月30日,县司法局利用视频会议系统,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和全县13个片区司法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对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实施程序、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措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有利于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实施,为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解决了以前想管却管不了的问题,是我们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福音。尤其是可以运用手机定位、视频通话等信息化核查方式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更有利于把社区矫正对象管住、管牢和管好。”三江司法所负责人李爽高兴的说道。

据悉,县司法局将利用周工作例会、培训会等时机,邀请律师、专家学者等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学深悟透,真正将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好、开展实,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提供全方位保障。(县司法局  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