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部门动态 > 关于殡葬服务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关于殡葬服务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27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量:1321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人民政府

关于殡葬服务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2019年4月8日至5月15日,市审计组对我县2018年殡葬服务管理、殡葬服务墓穴(位)供应、殡葬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惠民殡葬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乡镇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及时整改。现将审计反馈问题和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尚武镇大坡公墓、嘉川镇兴隆山公墓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占地手续,应及时办理的问题

一是尚武镇大坡公益性公墓占地1675.63平方米,该宗地属1993年统征统转后的国有建设用地,该部分土地可于近期内完成用地手续办理工作。二是嘉川镇兴隆山公益性公墓,该宗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目前,我县正在进行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待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调整后,该宗地可在短时间完成用地手续办理工作。

二、关于旺苍县物价部门、民政部门未制定全县公益性公墓墓穴销售价格和殡葬延伸服务价格,应及时制定的问题

(一)关于未制定公益性公墓墓穴收费标准的问题。一是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已制定出台了我县公益性公墓墓碑穴、墓地管理费收费标准—《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旺苍县民政局关于东河镇公益性公墓、嘉川镇兴隆山公益性公墓、尚武镇真武宫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通知》(旺发改〔2019〕163号),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二是对公益性公墓墓碑价格实行备案管理,已初步制定了公益性公墓墓碑及相关延伸服务项目最高限价收费标准,待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计划于2020年1月正式出台。

(二)关于未更新延伸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问题。2019年11月,县民政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充分进行市场价格调研、对比参照周边市县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水平、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已拟定了我县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待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计划于2020年1月正式出台。

三、关于违规修建超标准墓穴、墓碑1489个,应予以纠正的问题

县政府责成县民政局督促县松米山公墓、尚武镇大坡公益性公墓、嘉川镇兴隆山公益性公墓采取绿化美化、拆除等方式,已于2019年11月全面整改到位。同时,县政府责成县民政局及相关乡镇切实加强公墓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标准修建墓穴、墓碑,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违规预售墓位3个,应予以收回的问题

县政府责成县民政局督促嘉川镇兴隆山公益性公墓已于2019年9月收回了2018年向未死亡人员销售的3个墓位。同时,县政府督促县民政局对全县公墓销售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切实加强对公墓墓穴销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严格按规定销售墓位,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关于旺苍县执行火葬区火化政策不到位,应严格执行的问题

县政府督促县民政局会同东河镇、普济镇于2019年8月全面核实了相关情况,并组织当地村社(居委会)干部和群众召开了会议,划清了普济镇火化区与非火化区村社的界线。同时,县政府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殡葬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及时反馈类似人员信息,确保不再出现应火化未火化的现象。

六、关于违规建设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灵福位的问题

县政府督促县民宗局、县民政局等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宗发〔2017〕88号)和中央统战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骨灰存放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厅〔2018〕42号)精神,切实开展了“三停一封一剥离”整改工作。一是“三停一封”切实落实。按照骨灰存放格位整改“三停一封”的工作要求,在前期“三停一封”的基础上,2019年4月4日至5日,县民宗局再次组织人员对青林山道教文化园骨灰存放格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封存,青林山道教文化园停止了骨灰存放格位的修建、宣传和销售,已建好的4343个骨灰存放格位中,除已售的516个外,其余3827个已封存。二是商业资本按期剥离。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商业化剥离的要求,6月22日,旺苍县青林山玉皇观与广元市弘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了《旺苍县青林山玉皇观商业资本剥离协议》,广元市弘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商业资本全面退出青林山道教文化园项目。三是规范骨灰存放格位骨灰存放。按照民政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8〕5号)和民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以及中央统战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骨灰存放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厅〔2018〕42号)精神,我县已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了《关于规范旺苍县青林山殡葬服务的建议》,待上级审定后,我县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措施,规范骨灰存放服务。

七、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

针对旺苍县殡仪馆、松米山公墓政府增加投入的财政资金未纳入股权计算的问题,县政府督促县民政局会同县级相关部门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已拟定了《关于理顺县殡仪馆、松米山公墓经营管理体制及东河镇公益性公墓经营管理模式的工作方案》,待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将迅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