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 旺苍县教育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旺苍县教育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9-12-26 来源:县教育局 点击量:344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教育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4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霞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减少教师队伍非本职业务性事务的建议》(第4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师队伍建设是提升教育质量的核心关键,营造良好从教环境,减少教师非本职业务性事务,使广大教师能够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2019年为“基层减负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建立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教育领域存在的督查检查过多过滥、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进行了清理整治,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转变管理观念和方式,注重工作实效,破解“痕迹主义”,减少各类报表、记录要求;除上级明确要求保留的专项工作笔记本、APP外,其余的原则上一律取消。二是对同类检查事项或同一检查对象或同一时段的检查项目进行统筹安排;对同一学校的同一项工作,上级近期已督查检查的,本级不再重复督查检查。三是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随机抽查和暗访,鼓励定向督查和精准抽查。四是县教育局与学校、学校与教师签订的各类责任书除上级有文件明确要求的予以保留外,其他全部取消;对上级未规定或未批准设置的“一票否决”事项一律取消。五是学校党建、工会工作、党风廉政和师德师风建设、安全管理、后勤管理、依法治教和规范办学、教育督导、教育宣传、综治、维稳、信访、禁毒、保密、防邪、计生、档案管理、爱卫、精神文明等工作目标考核今年一律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大幅精简学校目标考核资料要求。

下一步,将继续关注教师从教环境改善,改革管理服务方式,进一步减轻教师承担的与教育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努力提升全县教师职业幸福感。

感谢你们对旺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教育局  

2019年916



(联系人:余坤,联系电话:4203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