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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教育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9-12-26 来源:县教育局 点击量:334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苍县教育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9号提案答复的函


殷志伟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校配备校医的建议》(第3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共59所,其中600人以上学校19所。东城中学配备校医1名;旺苍中学校医在20163月退休,现配备1名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其他学校均有兼职保健教师,没有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2016年及以前,县教育局计划在全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遴选部分医务人员到城区或乡镇学校工作,虽经教育局广泛宣传动员,但是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务人员均无人报名到学校从事校医工作。2017年上半年,县教育局向县人社局申报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为旺苍中学、职业中学、七一中学各配备1名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专职校医,但是仍无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务人员报名。近几年,根据学校配备校医的需求,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等相关单位积极宣传和摸排,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务人员均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无人愿意到学校从事校医工作。为弥补校医配备不足,近些年学生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常见病矫治和接受转诊治疗等,在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治机构组织下,由当地卫生院负责实施。


为加强学生健康教育,抓好疾病预防,提高应对突发卫生事件的能力,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改善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健康。一是公开招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学院校毕业生,补充到中小学承担专职校医职责;二是继续加强宣传动员,在全县事业单位在编,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务人员中公开选调符合条件的人员补充到相关中小学承担专职校医职责,争取中小学校医和保健教师配备逐步达标;三是逐步在全县中小学设立卫生室,并配备基本医疗器械和药物;四是进一步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治机构的合作,加大兼职保健教师培训力度,做好学校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管理。

感谢你们对旺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旺苍县教育局

2019年916


(联系人:余坤,联系电话:4203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