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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旺苍县“公园1号”项目2#楼调整方案的 公 示
发布时间:2019-12-10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量:1436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拟建项目位于东河镇马家渡,“公园1号”项目总用地面积17010平方米(约25.52亩),其中一期用地面积9925.3平方米(约14.89亩),二期用地面积7084.7平方米(约10.63亩)。

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95600.0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477.36平方米(住宅面积74335.88平方米,商业面积6141.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122.70平方米。

一期已建建筑面积56391.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049.76平方米(住宅面积42348.28平方米,商业面积4701.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341.84平方米。

拟建2#楼建筑面积39208.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427.6平方米(住宅面积31987.6平方米,商业面积14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780.86平方米。容积率4.718,建筑密度32.82%,绿地率32.1%,停车位267个。建筑层数:1单元地上23+1层,2、3单元地上22+1层,地下1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规定,我局在建设项目现场、县政府网站(http://www.scgw.gov.cn)予以公示。建设方案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9日。敬请利害关系人以及广大市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也可于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839-6211360。

特此公示

附:1.建设方案调整前后平面对比图

2.建设方案调整前后效果对比图

3.建设方案调整前后立面对比图

4.建设方案调整前后日照分析对比图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