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政协提案 >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2-17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量:785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李运栋、罗荣、张开林委员:

你们提出的《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第6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制定了农业担保、创业贷款等政策,多次专题研究民营企业融资问题,后续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深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共同促进县域民营企业发展。

一、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降低融资成本。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建立民营企业贷款发放的正向激励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借用支小再贷款。逗硬落实银行监管机构支持民营企业“两个不低于”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禁止向民营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加大对民营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力度。

二、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搭建融资平台。加快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将县域内民营企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纳入平台,健全民营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价与应用机制,引导民营企业健全财务制度、守法诚信经营。畅通企业经营、信贷需求和银行信贷产品信息,建立民营企业金融服务顾问制度,实时开展融资对接。


三、推进金融产品创新,促进服务改革。创新开展知识产权、仓单、存货等抵质押融资业务。综合运用年审制贷款、循环贷款、分期偿还本金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业务流程,简化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向基层延伸普惠金融网点,引导金融机构继续下沉服务重心。落实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办法,降低从业人员利润指标考核权重,提高从业人员积极性。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工作,对县内部分民营企业进行资本市场运作培育。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你们生活愉快!



旺苍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30日


(联系人:张幹,联系电话:4209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