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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9-12-17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量:1019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李元聪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把旺苍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第3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旺苍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章程》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旺苍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会费、捐赠、资助、业务范围内的合法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因此,旺苍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活动经费不在县财政预算之列。

为鼓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旺苍发展作出贡献,切实强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保障,经研究相关政策,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7〕24号)精神,“要强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保障,要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方面,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今后,县财政将在当年财政预算中把旺苍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经费纳入县委统战部工作经费预算,作为县委统战部开展和指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专项工作经费,以此来保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活动顺利开展。

感谢你对财政和统一战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你工作和生活愉快!

中共旺苍县委统战部          旺苍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15日


(联系人:王睿,联系电话:13881212911;何蓉,联系电话:4222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