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 旺苍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全县财政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
旺苍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全县财政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0-25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量:152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旺苍经开区管委会:

根据旺苍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通知》(旺财预〔201811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价情况 

(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情况。2018年纳入财政绩效评价的19个部门单位都较好履行单位职责,完成了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管理较为规范,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经过绩效评价考核,得分情况如下(见表1):最高分95.73分,最低分83.78分,平均得分91.81分。主要扣分集中在:年度考核、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和项目绩效等方面。

12018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序号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象

得分

排名

1

县司法局

95.73

1

2

高阳镇

95.03

2

3

县教育科技局

95

3

4

县交通运输局

95

3

5

普济镇

95

3

6

县委编办

94.93

6

7

县审计局

94.62

7

8

县委群工局

94

8

9

白水镇

93.5

9

10

县发展改革局

93.29

10

11

水磨乡

92

11

12

县旅游局

91.29

12

13

龙凤镇

90.78

13

14

县农业局

89.22

14

15

县残联

89.2

15

16

县文广新局

88.9

16

17

农建乡

88.5

17

18

柳溪乡

84.7

18

19

团县委

83.78

19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全县2019年纳入财政绩效评价的项目共19个,资金14482.7万元。得分情况(见表2):最高得分99.5分,最低得分61分,平均得分98.12分。从评价结果看,项目整体绩效情况良好,项目主要扣分集中在:一是项目决策中的绩效目标的设置;二是项目管理中资金拨付,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制度执行;三是项目经济效益和服务对象整体满意度等方面。

22018年绩效评价项目得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摘要

金额

得分

排名

1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820.43

99.5

1

2

县委农工委

2017年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资金

200.00

99

2

3

县教育科技局

2017年普高助学金

50.00

98

3

4

县公安交警大队

2017年红绿灯及智能卡口运行经费

20.00

98

3

5

县教育科技局

2017年寄宿生生活补贴

291.00

97

5

6

县民政局

2017年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资金

338.50

97

5

7

县委宣传部

2017年旺苍手机报经费

24.00

97

5

8

县公安局

2017年看守所经费

43.00

95

8

9

县林业园林局

五红村改土建园项目资金

84.00

92.2

9

10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经费

10.00

91

10

11

县环卫局

2017年环卫生产作业经费

240.00

90

11

12

县供销社

2017年化肥储备贴息

15.00

90

11

13

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费

40.00

90

11

14

县城乡建设住房局

2017年城市路灯电费

167.00

90

11

15

县农业局

黄茶基地建设茶苗补助资金

160.00

86.67

15

16

县体育局

2017年健康生活高效工作经费

127.00

83.25

16

17

县航务(海事)处

取缔东河饮用水源保护区采砂船舶设备拆除费

30.00

71.64

17

18

县国投公司

基金项目抵押贷款土地出让金

10780.32

67

18

19

县国投公司

2017年安置房建设资金

42.45

61

19

20

合计

 

14482.70

 

 

(三)财政政策绩效评价。我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县残联实施的2017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专项资金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为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制度,缓解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促进当地残疾人事业发展,旺苍县在 2017年进行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资金扶持,主要包含四部分:①残疾人康复补助;②扶贫生活费补贴;③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创业)补贴;④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旺苍县2017年残疾人就业保障专项资金预算为386万元,当年度财政实际拨付386万元,项目使用资金38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运用由评价组研发并通过专家组论证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等方法,对旺苍县2017年残疾人就业保障专项资金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项目总得分为71.64分,属于“合格”。其中,资金投入管理类指标权重为6分,得分为4.8分,得分率为66.67%。项目管理类指标权重为15分,得分为12.6分,得分率为84%。项目绩效类指标权重为70分,得分为47.91分,得分率为68.45%,能力建设及可持续影响力指标权重9分,得分为6.33分,得分率为70.33%

二、存在的问题

2018年部门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都存在的共性问题:一是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一些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到位,对绩效评价工作存在走过场,应付了事。二是对绩效目标的设置不清晰。具体表现在,部分项目实施中绩效目标不明确,缺乏必要的量化指标。三是满意度调查结果偏低。

(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主要存在的问题。

    1.账务处理不规范,财务基础工作有待加强。如县委编办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当年新增固定资产购沙发一套1400.00元,未及时录入国资资产管理系统;龙风镇财务电脑账项目支出未设明细支出;水磨乡凭证附件“610#凭证列支全乡农民运动会”无票据等。

    2.预算执行进度普遍偏低,资金结转存量较大。

3.“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一是公务接待存在“三单”不齐,未严格按照《八项要求》规范执行的现象较为普遍;二是超控制数列支公务接待费。如团县委、县农业局、县残联、水磨乡;三是对“三公”经费检查出的问题未整改到位,如龙凤镇、县发展改革局。

4.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例如对采购法等政策更新掌握不够等。

(二)项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主要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部分单位对项目重视不够,项目绩效目标不太清晰以及项目预期目标不明确,缺乏必要的细化量化指标,给项目绩效评价带来困难。

    2.项目管理不到位。

    (1)未按规定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如县环卫局2017年环卫生产作业经费项目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未建专账管理。如县教育科技局2017年寄宿生生活补贴、2017年普高助学金。

(3)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县环卫局2017年环卫生产作业经费列支不属于生产作业办公费、宣传费、出差费20.9万元,扶贫开支出的出差费20万元及扶贫用车加油费3万元。县航务(海事)处挪用专项资金5.887万元,用于打印费、电脑耗材维修及其他工程款。县委宣传部2017年旺苍手机报经费24万元,实际用于该项目资金21.66万元。

 = 4 \* GB2 未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招投标.如县农业局黄茶基地建设茶苗补助资金直接委托四川米仓山茶叶集团有限公司集中购销茶苗;县航务(海事)处取缔东河饮用水源保护区采砂船舶设备拆除费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无任何竞谈资料。

(三)2017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专项资金项目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1.本年度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程度不够。此预算编制精准度不高,绩效目标匹配程度不够,且本级财政预算和上级转移支付统筹使用方向不明确,导致项目年初绩效目标与执行结果出现差异,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无法有效统计。

2.项目实施中缺乏相关监控机制,无法对项目绩效实行准确的监控。旺苍县残联在整个项目实施中,缺乏相关监控机制。主要表现为:一是经费的使用缺乏相关财务监管制度,导致县残联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难以有效考察;二是此次残保金补助的成果应用缺乏实际监管,导致项目产出的成果难以转化进行实际应用。

3.财政残保金补助的综合运作体系不够健全。全县残联干部队伍的工作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工作人员创新意识不强;现有的资金补贴和配套设施还不完善,各方资源利用和整合程度不足;缺乏心理辅导常态化机制以及健全的公益服务体系。

4.部分康复站点的使用率低,有待进一步加强。经考察,目前部分康复站点的使用率大约为 200 /年,存在部分康复站点使用率偏低的现象。

三、强化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一)评价结果公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部分绩效评价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建立问题台账,确保整改落实。分别建立部门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评价台账,建立健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复查长效机制,追踪问题整改实际效果(问题整改通知另行发文)。

(三)绩效结果与预算挂购。

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得分结果换算成单位公用经费系数,作为2019年预算安排的依据(详见下表)。

序号

单位

整体得分

项目得分

平均得分

公用经费系数

1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9.5

99.5

1.09

2

县委农工委

 

99

99

1.08

3

县公安交警大队

 

98

98

1.06

4

县民政局

 

97

97

1.04

5

县委宣传部

 

97

97

1.04

6

县教育科技局

95

97.5

96.25

1.03

7

县司法局

95.73

 

95.73

1.00

8

高阳镇

95.03

 

95.03

1.00

9

县交通运输局

95

 

95

1.00

10

普济镇

95

 

95

1.00

11

县公安局

 

95

95

1.00

12

县委编办

94.93

 

94.93

1.00

13

县审计局

94.62

 

94.62

1.00

14

县委群工局

94

 

94

1.00

15

白水镇

93.5

 

93.5

1.00

16

县发展改革局

93.29

 

93.29

1.00

17

县林业园林局

 

92.2

92.2

1.00

18

水磨乡

92

 

92

1.00

19

县旅游局

91.29

 

91.29

1.00

20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

 

91

91

1.00

21

龙凤镇

90.78

 

90.78

1.00

22

县环卫局

 

90

90

1.00

23

县供销社

 

90

90

1.00

24

县国土资源局

 

90

90

1.00

25

县城乡建设住房局

 

90

90

1.00

26

县文广新局

88.9

 

88.9

1.00

27

农建乡

88.5

 

88.5

1.00

28

县农业局

89.22

86.67

87.945

1.00

29

柳溪乡

84.7

 

84.7

0.99

30

团县委

83.78

 

83.78

0.98

31

县体育局

 

83.25

83.25

0.97

32

县残联

89.2

71.64

80.42

0.91

33

县航务(海事)处

 

71.64

71.64

0.90




旺苍县财政局

2018年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