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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12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量:1619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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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9月1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3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5

第四部分 附件 39

附件1 39

附件2 46

第五部分 附表 5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3

二、收入总表 53

三、支出总表 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5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3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3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3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5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民政工作地方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3、负责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负责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4、拟定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及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

5、拟定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和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县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6、牵头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7、拟定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8、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定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组织拟定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负责福利彩票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假肢行业管理。

10、拟定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收养登记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2、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13、承担县人民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4、负责旺苍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旺苍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旺苍县老龄委员会办公室、旺苍县地名勘界办公室日常工作。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脱贫攻坚成效显著。(1)超常推进行业扶贫。精准兜底一批。将重点兜底对象1251户2080人纳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按农村低保兜底对象扶贫线3600元标准保障,足额发放补助金749万元;同时,将无法实现脱贫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4972户5958人全部及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按分类施保政策提高保障标准10-20%,全年共发放扶贫对象低保金1464万元,保障了该群体如期实现政策性兜底脱贫。精准救助一批。全年救助患病建卡户13480名,解决医疗救助金达490万元;保障特困供养对象6222人,发放生活补贴587.64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3459人按照一级80元、二级50元每月标准,全年共发放护理补贴244.157万元;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应急性、紧迫性困难救助2935人,发放救助金368万元。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救尽救”,通过实施政策“组合拳”筑牢精准兜底工程。(2)扎实开展部门帮扶。我局承担3个乡镇、6个村188户684人的帮扶工作任务,按照“春季攻势”、“夏季战役”、“秋季攻坚”、“冬季冲刺”4个阶段分别制定细化了阶段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抓好攻坚任务落实。发力“春季攻势”。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工作督查专班,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制作了旺苍县民政局脱贫攻坚工作挂图作战示意图,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印发“低保政策兜底”宣传册20000份,组织“大回访、大摸排”行动,利用春耕生产时机,帮助春耕备耕工作,落实400余亩的产业园区种植和120余户的春耕生产。续力“夏季战役”。严格落实了“清单制+责任制”和“人盯项目”的办法,逗硬落实“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包片、干部职工盯户”措施,确保不脱贫,不脱勾。扎实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战役行动,以超常举措帮助联系村6户完成了易地扶贫搬迁、9户完成了危旧房改造加固、15户完成了危旧房新建目标任务,房屋功能齐全并按时搬进新居入住,扎实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宣传大走访,利用农民夜校、政策宣讲大会等多种方式培养了一批政策明白人。接力“秋季攻坚”。抓好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贯彻。持续抓好对标补短和巩固提升,开展动态监测,“回头看”、“回头帮”60余次,推进多个扶贫专项工作。全面落实交通、水利、电力、通信、住房、医疗、教育、农网、产业、金融等各方面涉及贫困户利益的工作,达到了贫困户“一超六有”与村“一低五有”目标标准。全力“冬季冲刺”。提高到户工作精准度,扎实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精心组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扶贫工作,完善规范资料台账,为2019年脱贫攻坚打下坚实的基础。

2、社会救助保障有力。城市低保月保障困难群众11420户,16240人,发放低保金3728万元;农村低保月保障22700户,27350人,发放低保金3860万元;对全县的“关系保”、“ 人情保”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658户836人,新增低保户880户1270人,对未及时清退的死亡、退休、明显不符合条件对象领取的补助金进行了强有力的追缴,收回资金78万余元;投入610万元全额资助33927人城乡低保对象参保参合,参保参合率达到了100%;因突发性、紧迫性、灾害致困群体给予500—3000元的临时生活救助,累计发放救助金590万元,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恢复正常生活;对城乡重病对象、特困人员以及精神病人16365人,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1800余万元,解决殡葬救助247人,发放救助金42余万元。

3、防灾减灾能力提高。按照各级要求扎实抓好防灾减灾工作。一是健全防灾减灾工作机制。督促指导38个乡镇(街道)和13个养老机构积极完善防灾减灾组织和管理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培训和积极开展演练等工作。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自然灾害救助资金762万元,切块下拨给38个乡镇(街道),全力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积极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和“10·13”国际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35条,展出展板12块,发放防震减灾知识读本2000本,宣传资料4000余份,防震减灾宣传布袋1000个,防震减灾宣传围裙袖标500余个。四是修订完善《民政局防汛救灾应急预案》,落实乡镇、村兼职灾害信息员1名,组织集中培训乡镇灾害信息员120名。五是按时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全县现有特困供养人员2175人,全年累计发放供养金1057.57万元。六是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积极安排下拨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安全越冬资金,同时在10个北部高寒乡镇储备大米18吨、菜籽油100桶、棉被500床、棉大衣300件,便于应对极寒天气。

4、社会福利全面发展。一是积极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为12900余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二是严格按照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0元,全年共发放12458人次94.06 万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50元,全年共发放30021人次150.10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80元标准发放,全年共发放73455人次587.64万元。三是按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审定,按每人每月650元标准为全县147人按时足额发放,全年累计发放资金114.66万元。四是抓机构升级改造,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提升,完成公办机构床位适老化改造120张;增加护理型床100张,计划3年内改造完成农村区域性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今年在黄洋、白水、英萃、县中心敬老院4家实施改造床位300张,改造任务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五是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坚持扶贫助老“双轮驱动”,因地制宜、医养融合、靶向施策、协同攻坚,全力打通为老服务“最后一公里”,全面增强了农村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六是积极参与爱心公益事业,主动拓展慈善事业发展。四川信诚德康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县35个乡镇,300多个村无偿捐赠光伏路灯1100盏,总价值近200万元,预计2019年2月前全部免费完成安装;中华慈善总会“智德爱心基金”向旺苍县佰章小学无偿捐赠爱心图书3700本,总价值约10万元;宋庆龄基金会文化公益项目“泰月投资、慧才添富”教育帮扶我县10万元。为我县基础设施建设和学生成长成才给予了极大关爱和支持。七是完成福利彩票销售3289万元,超额完成年度预定目标值。

5、优抚安置稳步推进。一是有序开展双拥活动。利用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坚持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走访慰问驻旺军警部队,发放慰问资金33.84万元。慰问优抚对象2600余人,发放慰问资金53万元;二是优待抚恤政策落实落地。我县有各类重点优抚对象3600多人,优待抚恤及生活补助费按月足额及时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今年共发放抚恤补助资金2300余万元。三是多渠道解决退役人员“三难”问题。对家庭困难的退役人员优先纳入城乡低保,对生活、医疗困难的退役人员优先解决临时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今年共发放“三难”救助资金130万元,解决了880人的“三难”问题。四是完善制度强化安置保障。采取“公招考试、政府扶持、岗位安置、自主创业”等多种方式,积极稳妥解决退役士兵的安置就业问题。今年共接收2017年度退役士兵140名(含转业安置士官8名),接收安置率达100%。其中自主就业132人,发放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补助费349.4万元。对61名退役士兵进行了计算机、电工、汽车驾驶等10多个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累计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费17.96万元。严格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妥善安置8名转业士官。五是增添举措夯实维稳之基。在涉军维稳上大胆创新,苦练内功,跳出就维稳抓维稳的思维模式,以心换心,真情服务,加强与优抚对象的互动共融,深化了军民鱼水情谊,有效地破解了涉军维稳工作难题,确保了涉军群体的稳定,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安定。全年处理接待涉军信访75人次,书面回复信访问题12件次,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总体态势良好。六是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按照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相关要求,投入近30万元购置专业设备器材,组织全县68名信息采集队伍进行了现场业务培训,落实工作专班,加强督查检查和业务指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好信息采集工作。

6.基层治理得到加强。一是稳步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向省厅争取资金20万元,在东河镇凤凰梁社区和治城社区进行了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在东河镇卸甲碥社区、嘉川镇和平村、三江镇大旗村等10个村(社区)开展了广元市第二批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的创建工作,已通过验收;在东河镇长滩村、普济镇清江村、水磨乡桥板村等7个村进行建立农村社区试点工作。二是按照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了志愿者注册27808人。完成了352个行政村、41个居委会的特别法人赋码、发证工作。三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行业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方案,印发了20000份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悬挂横幅8条,设立了意见举报箱,公布了投诉电话,确保了全年扫黑除恶成效明显。四是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程序,严格把关,今年核准登记社会组织208家;完成登记社会组织5家,其中社会团体2家,民办非企业3家,同时完成7家社会组织的变更,今年对没有如期年检的97家社会团体和26家民办非企业给予了行政警告处罚。五是推进了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严格按照确定事项、征集意见、乡镇把关、司法审核、县级审阅、表决决定、签订承诺、公示备案、档案保存等9个程序对村规民约进行了修订完善。六是强化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组织部分乡镇同志到青川县学习了“阳光村务”(全国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单位)工作运行模式,并在东河镇进行村务公开新型模式试点,将村务公开在网络、微信、电视进行全面公开,试点工作效果明显。

7、社会事务卓有成效。一是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二普”工作。旺苍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入库和“二普”档案归档已顺利通过省“二普”工作组市州交叉检查验收。二是规范管理,依法开展婚姻收养登记。全年办理结婚登记2745对,离婚登记1112对,补发结婚证1679对,补发离婚证69对,办理收养登记8人。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三是加大殡改力度,殡葬秩序整治初见成效。2018年旺苍县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殡葬改革试点县,全县围绕殡改试点工作,以推进惠民殡葬、绿色殡葬为抓手,规范殡葬服务市场,强化殡葬改革宣传,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实施殡葬救助247人,发放救助金42余万元。全年火化899具遗体,实现火化率100%。四是精准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取得实效。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四级联动机制。今年资助9名孤儿大学生顺利就学,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费145.7万元,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9人次,本地安置23人。五是夯实社会事务管理基础,强力推进项目建设。投资1200万元,全面完成东河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殡仪馆火化环保炉改造项目,全面启动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

8、综合能力不断提高。2018年,全县民政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从严管党治党、高压惩治腐败”的要求,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加强了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建设,打造了“为民务实清廉民政”。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全年争取上级资金1.4亿元。突出民政宣传,全年共计报送信息108条,其中旺苍党政网58条,市民政局采用信息60条,旺苍县人民政府网124条,中国社会报1条,四川在线(省级)采用9条。《中国民政》第10期上刊登发表:四川省旺苍县精心编织贫困山区老年幸福网《扶贫助老齐发力 医养融合破难题》经验文章。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民政局是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社会救灾救济股、福利和慈善事业股、优抚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股、人事股、财务股。所属事业单位有县县婚姻登记处、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县烈士陵园管理处、县殡葬管理所、县殡仪馆、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县老年大学)。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4136.6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905.03万元,增长71.74%。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调标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预算比例提高;项目支出中精准扶贫工作的“五个一批”中低保兜底,残疾人低保对象困难生活补助,优抚对象、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伤残抚恤补助标准调增,新建儿童福利院及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维修改造等;2018年度支出总计11191.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4518.81万元,增长67.7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预算比例提高;项目支出中精准扶贫工作的“五个一批”中低保兜底,残疾人低保对象困难生活补助,优抚对象、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伤残抚恤补助标准调增,新建儿童福利院及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维修改造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201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63.28万元,占9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20万元,占2.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11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59万元,占7.06%;项目支出10,400.71万元,占92.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136.6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905.03万元,增长71.74%。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调标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预算比例提高;项目支出中精准扶贫工作的“五个一批”中低保兜底,残疾人低保对象困难生活补助,优抚对象、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伤残抚恤补助标准调增,新建儿童福利院及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维修改造等;2018年度支出总计11191.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4518.81万元,增长67.7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预算比例提高;项目支出中精准扶贫工作的“五个一批”中低保兜底,残疾人低保对象困难生活补助,优抚对象、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伤残抚恤补助标准调增,新建儿童福利院及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维修改造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65.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505.67万元,增长70.8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预算比例提高;项目支出中精准扶贫工作的“五个一批”中低保兜底,残疾人低保对象困难生活补助,优抚对象、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伤残抚恤补助标准调增,新建儿童福利院及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维修改造等。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65.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8万元,占0.01%;

教育支出(类)0万元;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80.15万元,占89.18%;

医疗卫生(类)支出1,117.81万元,占10.29%;

农林水(类)支出3.36万元,占0.01%;

住房保障(类)支出56.06万元,占0.5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865.16,完成预算93.16%。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及时完成支付;

2.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56.0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22.35万元,完成预算96.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公务员第十三月工资年底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及时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6.5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63.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60.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60.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3.4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7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268.3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559.1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8.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335.7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92.9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 支出决算为318.32万元,完成预算91.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实际退役士兵比原计划减少,资金支付比原计划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 支出决算为30.56万元,完成预算57.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实际军休人员资金支付比原计划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24.6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17.96万元,完成预算37.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退役士兵培训周期较长,人员分散,计划培训与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有所减少,所需资金相应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9.4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145.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31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支出决算为71.64万元,完成预算52.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殡仪馆绿色环保火化炉改造项目建设周期跨年度,当年未完成该项目,项目资金按照实际工程进度拨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73.46万元,完成预算48.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周期跨年度,当年未完成该项目,项目资金按照实际进度拨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244.1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87.6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31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27.17万元,完成预算64.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预留应急机动救助资金,用于应对突发灾情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14.9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19.6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1.0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0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支出决算为22.99万元,完成预算91.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康复村运行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1.51万元,完成预算25.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儿童福利院项目建设周期跨年度,当年未完成该项目,项目资金按照实际工程进度拨付;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99.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支出决算为943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133.8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0.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5.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万元,占55.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35万元,占44.6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社会救助行动、防灾救灾、深化区划地名工作、优抚安置、涉军维稳、福利慈善工作、老龄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5批次,165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3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防灾救灾、区划地名、优抚安置、涉军维稳、福利慈善、老龄工作协调、学习交流、迎接上级领导考察调研检查。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26.1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农村五保户供养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 年本单位较好履行单位职责,完成了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管理较为规范,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工作按项目要求有序推进,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社会服务满意度高并达到预期效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5.7万元,执行数为14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体现了国家对社会弱势群体孤儿的关爱,对补贴范围、审批程序、补贴标准、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每月及时下发孤儿生活费,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编制工作还需更加细致、完善,检查、验收不够深入、不够仔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的检查、核查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准确发放。

2. 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31.8万元,执行数为83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保障特困供养对象6222人,发放困难补贴587.64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3459人按照一级80元、二级50元每月标准,全年共发放补贴244.157万元;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制度,按时按标准发放两项补贴资金,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编制工作还需更加细致、完善,检查、验收不够深入、不够仔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的检查、核查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准确发放。

3.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00万元,执行数为9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制度,对特困供养范围、审批程序、供养形式、供养标准、供养内容、供养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及时下拨特困供养金,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对象的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编制工作还需更加细致、完善,检查、验收不够深入、不够仔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的检查、核查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准确发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

预算单位

旺苍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45.7万元

执行数:

145.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45.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45.7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体现了国家对社会弱势群体孤儿的关爱,对补贴范围、审批程序、补贴标准、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每月及时下发孤儿生活费,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体现了国家对社会弱势群体孤儿的关爱,对补贴范围、审批程序、补贴标准、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每月及时下发孤儿生活费,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孤儿基本生活补助

130人

130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对象待遇发放及时率

≥95%

≥98%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发放时间

每月25日前

每月25日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关爱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

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和学习,促进孤儿健康成长

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和学习,促进孤儿健康成长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水平

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制度,精准识别,规范管理,执行年审制度,掌握孤儿动态,了解生活现状。

精准识别,规范管理,执行年审制度,掌握孤儿动态,了解生活现状。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助人员满意度

≧95%

≧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残疾人两项补贴

预算单位

旺苍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31.8万元

执行数:

831.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831.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831.8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旺苍县户籍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旺苍户籍人员。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旺苍县户籍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旺苍户籍人员。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人数

6300人

6295人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人数

3500人

3502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对象待遇发放及时率

≥95%

≥98%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残疾人生活补助发放时间

每月25日前

每月25日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有效保障

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幸福感

显著增强

显著增强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助人员满意度

≧95%

≧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

预算单位

旺苍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900万元

执行数:

9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0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制度,对特困供养范围、审批程序、供养形式、供养标准、供养内容、供养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及时下拨特困供养金,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对象的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制度,对特困供养范围、审批程序、供养形式、供养标准、供养内容、供养资金来源、使用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及时下拨特困供养金,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对象的基本生活,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特困人员供养人数

2300人

2302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对象待遇发放及时率

≥95%

≥98%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特困人员供养生活补助发放时间

每月25日前

每月25日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社会稳定

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人员基本生活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水平

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制度,精准识别稳步提升供养对象生活水平

供养对象生活水平稳步提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助人员满意度

≧95%

≧95%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旺苍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旺苍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0.59万元,比2017年增加23.03万元,增长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及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预算比例提高;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加重,工作经费略有增加等因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旺苍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旺苍县民政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指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指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指反映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指反映社会福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指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指反映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指反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指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指反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23.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出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旺苍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旺苍县民政局是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救灾救济股、社会福利股、优抚股、低保股、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股、人事股、财务股。所属事业单位有县社会救助中心、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县殡管所、县婚姻登记处、县殡仪馆、县烈士陵园管理处、县军休所、老年活动中心。归口管理单位有县老龄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单位有县革命老区促进会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民政工作地方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3、负责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负责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4、拟定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及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

5、拟定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和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县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6、牵头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7、拟定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8、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定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组织拟定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负责福利彩票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假肢行业管理。

10、拟定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收养登记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2、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13、承担县人民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4、负责旺苍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旺苍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旺苍县老龄委员会办公室、旺苍县地名勘界办公室日常工作。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旺苍县民政局编制为74人,其中行政编制(局机关)14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人编制5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201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63.28万元,占9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20万元,占2.9%。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11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59万元,占7.06%;项目支出10,400.71万元,占92.94%;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65.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80.15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1,117.81万元;农林水(类)支出3.36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56.06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26.1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执行刚性。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及半年预算调整情况安排本单位的各项支出,确保实现预算执行的刚性要求。

2、预算执行平衡。基本达到收支平衡,无超支现象发生。

3、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我单位财务人员及分管领导按时参加了县年度财政决算工作会议,认真参会,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业务培训,对与以往年度部门决算编报不同的重点内容做了详细的记录,为编报好本年度部门决算工作提供了业务知识的储备。在编报过程中,财务人员积极学习,认真查看了县财政局提供的有关部门决算工作的各级相关的决算软件培训演示文稿,对有疑问的地方查阅相关会计制度、预决算法规等资料,并向县财政局的业务负责同志请教相关问题,以确保了本次部门决算的顺利完成。

(二)专项预算管理。

1、程序严密。专项项目设立制订了严格的操作流程和资金管理办法,一是业务处室申报,包括前期调研及可行性论证等;二是财务审核,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等;三是综合评审,建立项目库;四是按照相关规定上报财政局。

2、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度,主动积极接受财政部门对资金的支付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一年来,我局严格执行县财政局的预决算管理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预算收入,厉行节约、压减开支,无不规范开支和超支等现象。严格财政支出部门自评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绩效目标公开制度,严格项目动态监管和绩效监控,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无违纪违规行为,无不良社会影响。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 年本单位较好履行单位职责,完成了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管理较为规范,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经过绩效评价考核,得分98分。

(三)存在问题。

1、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对绩效评价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够到位。

2、对绩效目标的设置还不够清晰。

3、预算执行进度较为缓慢。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年初预算的编审工作,细化到每一经济科目,参考近三年的财务决算数据编制好预算,尽可能将预、决算差异降到最低。严格按照新的预算法和新的决算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的预决算工作。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力量、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支出改革的特点,更新思路,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改进完善财务管理办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附件2

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1、项目概况

《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及其他相关要求,结合评价项目的情况和特点,制定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科学、客观、公正的对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进行整体综合性评价,反映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绩效评价,为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制定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不断提高我县残疾人保障水平,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加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资金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探索经验。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度,已到位831.8万元,全面落实落地残疾人两项补助政策,对申报的6386名残疾人进行了审定,对6076人次困难残疾人进行了资助,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076人次,共计587.6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502人次,共计244.16万元。项目单位较好地完成了扶贫成效目标:产出数量指标超额完成了绩效目标,质量、时效成本指标都完成了绩效目标;社会效益显著、可持续影响明显、受益群体满意度高。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此次绩效评价由财务内审部门人员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我们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及其他相关要求,经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座谈以及评价分析等评价程序,运用模糊分析法、平衡记分卡等方法进行评分,该项目综合得分98分,其中资金投入20分、资金使用29分、资金监管29分、问题整改10分、扶贫绩效10分。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表

  评价指标

  权重

  评级分值

  评价得分

  绩效评价

  资金投入

  20%

   20

  20

  基本合理

  资金使用

  30%

  30

  29

  使用合理

  资金监管

  30%

  30

  29

  监管有序

  问题整改

  10%

  10

  10

  无

  扶贫绩效

  10%

  10

  10

  效果显著

  调整指标




  无

  综合绩效

  100%

  100

   98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结合当前形势和要求,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制定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不断提高我县残疾人保障水平,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我局通过实地调查、结合当地实际及当前工作要求、咨询相关专家等方式设置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绩效监控相关指标相。

2、项目管理

(1)制度建设及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单位为保证和规范两项补贴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两项补贴扶贫资金纳入国库(专户)集中管理,单独列帐反映,所有残疾人扶贫资金经个人申请、乡镇初审、业务股室核实、县残联审核通过,县财政局审核后,通过财政国库(专户)拨付,由银行打卡发放到救助对象帐户。审批、发放程序规范,暂未发现挤占、截留、挪用资金现象;

(2)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严格按标准、按季度将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账户,全年共发放资金831万元,其中: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87.6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44.16万元。

3、项目绩效

两项补贴扶贫对象申报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可靠,符合项目规范性要求;两项补贴扶贫资金项目申请、投资方向、设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项目审批备案规范,无未备案批复、擅自发放等情况。质量、时效成本指标都完成了绩效目标;社会效益显著、可持续影响明显、受益群体满意度高。

二、 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乡镇申报信息不准确,账号收集不准需要多次完善,导致审核、发放时间拉长和推迟发放情况经常发生;

2、两项补贴政策和结果公告公示没有及时利用有效的宣传平台,对宣传好国家对残疾人进行救助的相关政策还不够;

3、日常工作按规范标准在进行,但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不够及时。

4、日常检查监督制度和方案质量需提升,开展日常自查工作效果不够突出。

三、相关措施建议

1、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单位要结合两项补贴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两项补贴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保障两项补贴扶贫资金专款专用;要完善项目管理基础工作,明确项目组织分工和岗位职责,加强与各乡镇之间的沟通,提高项目单位工作效率;要求各乡镇申报信息准确及时,残联对口业务股复核及时,确保两项补贴扶贫资金高效规范运行;让贫困残疾人及时得到帮助;

2、制定检查方案,加强监督。一是要经常定期检查资金项目“双台账”管理模式是否规范和符合要求;二是要监督两项补贴扶贫资金的足额到位情况;检查扶贫对象和标准是否符合帮扶政策要求,审核程序是否到位。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补贴,并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三是要配合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补贴资金等违纪违规情况;

3、严把公示公告关,全方位公示公告补贴政策和补贴结果。一是项目单位应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各乡镇把两项补贴政策、享受补贴的名额、对象及标准在相关媒体公示,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名额公开、对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对两项补贴扶贫政策采取网络、村民委员会宣传平台张贴公告、县政府公示平台等多种方式公示;

4、深入基层排查,切实落实两项补贴扶贫政策。建议相关业务部门联合各乡镇深入基层,调查核实,除依靠国家政策扶贫,可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让更多的残疾人能享受到国家的惠民福利政策。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