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旺苍县卫生健康局旺苍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旺苍县卫生健康局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旺苍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旺苍县嘉川镇石桥村
4、建设内容:新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本工程建筑面积962.38平方米,其中厂房515.10平方米,办公楼399.48平方米,2个门卫值班室30.72平方米,2个独立设备用房17.08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购置设施设备满足建成后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正常运转,年处理医疗废弃物能力800吨。
5、项目投资:14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周边地区的民众、政府工作人员、环境保护人员等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格式详见附件。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旺苍县卫生健康局
通讯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西侧119号
联系人:冯忠明
联系电话:0839-4200557
邮箱:270783286@qq.com
邮编:628200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翠屏路43号
联系人:彭香琼
联系电话:18783482036
邮编:6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