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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9月1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3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3
第四部分 附件....................................... 38
附件1............................................ 38
附件2............................................ 50
第五部分 附表....................................... 6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2
二、收入总表...................................... 62
三、支出总表...................................... 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6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6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62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职责。
4.履行全县湿地保护和荒漠化(石漠化)防治职责。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6.承担全县林业改革工作和维护林农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责任。负责全县林业经济工作。
7.负责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管理处的管理工作
8.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
9.根据旺苍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目标,参与编制城市绿化(林)地系统详细规划和林业专业规划;负责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生态林地,园林绿地、公园、广场、道路绿地、小游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等工程建设项目和基础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绿线”管理。
10.依法办理树(林)木的砍伐、移植、野生动物经营管理,木材采伐、运输及经营加工,林木种子的生产和经营,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审核,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林业城镇园林行政许可事项;依法核定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指标、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绿(林)地比例和新、改、扩建工程绿地建设项目。
11.负责组织协调重大绿(林)地建设项目,指导营造林工程作业设计并按工程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报批。
12.负责城市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单位资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招投标的行政监督;组织指导全县林木和绿地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检疫工作。
13.负责全县公园的行业管理,按照公园分级管理标准组织实施,依法对其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14.拟订全县林业和园林绿化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制定技术规程、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推行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15.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和外事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负责旺苍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旺苍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旺苍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日常工作。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绿化全川广元行动年度目标任务。2018年完成营造林10.83万亩,其中森林抚育6.4万亩,义务植树150万株0.5万亩,核桃品改3万亩(含房前屋后更替改造),完成笋用竹造林0.33万亩和采伐迹地更新0.1万亩,天保工程人工造林0.2万亩;打造核心区“东河现代农林园区”0.2万亩;全面完成退耕还林89302.9亩的补助资金兑现1530.4万元;组建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19个(市级目标15个),新建森林人家10户,全面完成河长制78亩造林绿化任务。
2.负面清单指标。已全面完成行政权力网上公开、协税护税、省级园林城市创建等工作。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已于11月中旬全面兑现完成;兑现森林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444万元和贫困户户均获得收入4800元目标任务已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已于10月底全面兑现到户。
4.退耕还林工程。2018年3月,我县接受了市审计局2015-2017年民生工程审计;6月,我县开展了一卡通全面清理工作;7月,接受了国家林业局对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和前一轮退耕还林核查验收。对上述检查出现问题进行了逐一梳理并加以整改落实,同时在2018年10月份,对全县的退耕还林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和资金兑现,资金兑现1500余万元。
5.东西部扶贫协作。一是编制了《广元市旺苍县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浙江省帮扶旺苍核桃品种改良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和《广元市旺苍县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浙江省帮扶旺苍林下中药材种植及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发改局批复;二是及时对两个项目的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利益联结农户等情况进行了公示、公告;三是聘请省林科院、市林业园林局专家组织嫁接技术员、核桃大户、中药材种植大户、贫困户等人员召开产业扶贫技术培训会,提升全县核桃及中药材管理水平,保证项目建设成效。四是全面完成核桃品种改良提质增效项目任务,并已通过县级成效验收,平均株成活率达到89%,目前正在推进报账工作,报账已完成50%;五是林下中药材种植及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中已完成柴胡1200亩种植任务,白芨、重楼80亩种植及示范基地建设已完成种苗采购招投标,预计11月底完成种植。
6.园林城市创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需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前提,目前已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招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项目正在编制中。
7.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一是生态保护建设。有效管护国有林21.65万亩;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18.15万亩,落实生态护林员公益岗位882个(2018年10月前为921个,10月起为882个),兑现森林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424万元。二是林业产业发展。2018年综合管护核桃7550亩,实施核桃品种改良9333亩,新发展木质料食用菌80万棒(袋),新发展林下经济(柴胡)0.5万亩,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旅游,创建和认证森林人家10户。三是人居环境改善。贫困县农药化肥使用率实现零增长,贫困县县城以上集中式饮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 95% 以上。四是森林消防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火灾损失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3‰和1‰以内。
8.固定投资。截至目前,完成入库2.52亿元,已完成投资1.0443亿元;向上争取资金9410.7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89%;完成非税收入17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3%;投资促进年度目标任务已完成,招商引资实际到位市外资金成3.1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3%。
旺苍县林业和园林局下属二级单位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
纳入旺苍县林业和园林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旺苍县森林公安局
3. 旺苍县园林管理所
2018年度收入总计16233.8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40.70万元,增加6.15%。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较2017年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
2018年度支出总计16233.8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940.70万元,增加6.1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和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211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97.42万元,占87.4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0万元,占12.5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161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2.28万元,占20.51%;项目支出9233.69万元,占79.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8年度收入总计16233.8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339.36万元,增加9%。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
2018年度支出总计16233.8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1339.36万元,增加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和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67.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44.08万元,增长4.94%。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67.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48万元,占0.1%,主要用于引进优秀人才津补贴和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8.18万元,占2.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医疗卫生(类)支出103.62万元,占0.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及其他社会保险;
节能环保(类)支出2450.48万元,占21.2%,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专项建设以及退耕还林农户补助和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99.87万元,占0.9%,主要用于城市环境绿化养护;
农林水支出8455.35万元,占73.1%,主要用于林业行政运行、森林培育、林业科技推广服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行政执法、林业产业、林业防灾减灾、森林资源监测、林业扶贫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68.99万元,占1.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567.98万元,完成预算78.6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229.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8.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5.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8.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82.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服务成功未提交,尚未办理结算手续。
7.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支出决算为391.22万元,完成预算85.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有林管护人员工资、生态护林员工资均是跨年度项目。
8.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14.31万元,完成预算40.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跨年度使用。
9.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20万元,完成预算13.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林产公司标准化建设资金100万,由于未完成工程审计,无法办理工程结算,跨年度支付。
10.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各乡镇商品林落界未完成,无法完成兑现工作,跨年度支付。
11.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04.66万元,完成预算91.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剩余10万元是天然林保护二期公益林建设预留质保金。
12.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支出决算为1580.28万元,完成预算9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个别农户验收不合格,整改后支付。
13.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支出决算为28.81万元,完成预算19.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结余66.83万元待财政收回;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补植未完工,按进度支付工程款。
1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99.87万元,完成预算99.73%,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15.农林水(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64.84万元,完成预算99.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年末退休人员剩余的人员经费。
16.农林水(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40.34万元,完成预算99.73%,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17.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066.65万元,完成预算99.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园林所和林场年末退休人员剩余的人员经费。
18.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支出决算为1234.96万元,完成预算49.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植被恢复造林属于跨年度项目。
19.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786.26万元,完成预算67.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态护林员补助是跨年度项目,商品林停伐补助是当年各乡镇商品林落界未完成,无法完成兑现工作,跨年度支付。
20.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1799.11万元,完成预算99.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剩余检查验收费次年使用。
21.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支出决算为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2.农林水(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3.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18.93万元,完成预算82.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供货方缴纳的质保金未退。
24.农林水(类)林业(款)防沙治沙(项):支出决算为333.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5.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6.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支出决算为52.80万元,完成预算93.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培训费未结账。
27.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21.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8.农林水(类)林业(款)其他林业(项):支出决算为98.69万元,完成预算48.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跨年度使用国有林场改革工程未竣工,项目跨年度。
29.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839.24万元,完成预算88.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涉农整合项目资金跨年度使用。
30.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支出决算为5.38万元,完成预算68.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划转到万家乡的扶贫人员马飞的基本业务费划回森林公安局。
31.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98.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木材检查站设备购置中标单位缴纳的合同保证金。
3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68.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2.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67.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14.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75万元,完成预算98.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53万元,占60.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22万元,占39.4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53万元,完成预算98.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28万元,下降0.8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4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22万元,完成预算98.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24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陪餐人员,限制接待标准,厉行节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32批次,168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1.2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四川省营调队来旺苍进行公益林更新和林地变更,发生接待费用8277元;接待市林业局在旺苍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监测,发生接待费1113元;四川省林业规划院对旺苍县进行绿地系统规划,发生接待费2753元;四川省营调队来旺苍监测沙漠化情况,发生接待费用5902元;迎接上级对旺苍县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发生接待费10458元;四川省、广元市种苗站来旺苍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和制度核桃采穗圃建设,发生接待费5019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8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我局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厉行节约,各项工作均高质高效的完成,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7231.94万元,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涉及的项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县政府的统筹安排,将应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全部纳入涉农整合范围,做到应统尽统,应整尽整。通过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的自评,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总体按照计划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天保社会保险补助””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2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31.12万元,执行数为1927.25万元,完成预算的99.8%。通过项目实施,营造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林,进一步改善我县的森林生态环境和森林质量,有力地控制水土流失,还可增加工程实施地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造林和护林的积极性,加快荒山造林绿化进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补偿资金兑现过程中,部分农户银行资料不完善,银行账户长期未使用成为睡眠账户,且农户本人因外出务工无法联系造成资金兑现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责令乡镇林业站彻底梳理排查,核实农户基本信息,完善银行账户资料,争取资金一次性发放成功。
2.退耕还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90.31万元,执行数为891.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既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我县的水土流失问题,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提高现有土地的生产力,又能为平川地区和中下游地区提供生态保障,促进平川地区和中下游地区工农业取得更快的发展。同时,退耕还林是改变农民传统耕种习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户银行资料不完善,导致资金兑现困难。二是部分未通过检查验收,整改完成后才能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宣传退耕还林政策,加快退耕还林造林及补植,认真落实补助政策。
3.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40万元,执行数为6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总体目标同上述退耕还林一致。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户银行资料不完善,导致资金兑现困难。二是部分未通过检查验收,整改完成后才能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宣传退耕还林政策,加快退耕还林造林及补植,认真落实补助政策。
4.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87万元,执行数为3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继续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强化森林管护、加强公益林建设等工程措施,切实保护好我县天然林资源,努力构建长江上游地区稳定的森林生态屏障,力争2020年全县森林面积增加4.64万亩,森林蓄积增加46.4万立方米,实现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向质量提高转变;水土流失面积明细减少,生物多样性稳步增加;提供就业岗位,基本解决转岗就业问题。该项目运行正常,天保人员工资按时兑现,未发现问题。
5.造林绿化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91万元,执行数为161.2万元,完成预算的55%。通过项目实施,我县城乡周边的环境得到改善,绿化面积增加,城镇人均公共绿地达12.1平方米,城市绿地率34.1%以上,人居环境持续上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因为实施的项目主要是绿化项目,养护期较长,待养护到期验收合格后,再行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项目建设验收标准,严格进行项目验收,并根据立地条件等具体情况,及时调整不符合规划的项目,及时处理不符合标准的建设,严把质量关。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
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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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旺苍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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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931.12万元 |
执行数: |
1927.25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931.12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927.25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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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目标1.管护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129.567万亩,兑现农户补偿资金1911.12万元,支付公共管护资金20万元。 目标2、 严格禁止采伐商品性国家级、省级公益林。 目标3、杜绝擅自改变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地用途,确保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
目标1.管护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129.567万亩,兑现农户补偿资金1911.12万元,支付公共管护资金20万元。 目标2、 严格禁止采伐商品性国家级、省级公益林。 目标3、杜绝擅自改变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地用途,确保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管护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 |
842737亩 |
842737亩 |
|
生态效益补偿涉及户数 |
452933亩 |
452933亩 |
|||
生态效益补偿覆盖村、社数 |
351个 |
351个 |
|||
自主管护公益林人数 |
64724人 |
64724人 |
|||
质量指标
|
国家级、省级公益林 有效管护率 |
100% |
100% |
||
管护质量 |
≥95% |
≥95% |
|||
管护人员每日巡山次数 |
≥12次 |
≥12次 |
|||
时效指标 |
生态效益补偿任务完成率 |
100% |
100% |
||
管护考核时限 |
10月30日前 |
10月30日前 |
|||
管护费兑现时限 |
12月30日前 |
12月30日前 |
|||
成本指标 |
补偿兑现标准 |
14.75元/亩 |
14.75元/亩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补偿户均 增加收入 |
295.28元/户/年 |
295.28元/户/年 |
|
生态效益指标 |
国家级公益林区 生态环境改善 |
明细 |
明细 |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1‰ |
≦1‰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 |
影响深远 |
影响深远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 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
社会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林业生态与保护-退耕还林项目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林业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90.31万元 |
执行数: |
890.31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890.31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890.31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目标1:实施管护好前一轮退耕还林7.1235万亩, 目标2:按时兑现退耕还林补助890.31万元。 目标3:实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的目标。 |
目标1:实施管护好前一轮退耕还林7.1235万亩, 目标2:按时兑现退耕还林补助890.31万元。 目标3:实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的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管护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面积 |
71235亩 |
71235亩 |
|
兑现农户补助 |
4万余户 |
4万余户 |
|||
质量指标
|
造林成活率 |
85% |
85% |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兑现时限 |
2018年12月15日前 |
2018年12月15日前 |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退耕还林标准 |
125元/亩 |
125元/亩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参与贫困户年收入增加额 |
125元/亩 |
125元/亩 |
|
带动增加相关产业总产值 |
≥1000万元 |
≥1000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贫困人口就业, 增加收入 |
农户增收,助推脱贫 |
农户增收,助推脱贫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
||
项目区植被覆盖率 |
≥40% |
≥4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退耕地区居民森林保护意识提升 |
长期 |
长期 |
||
项目后期管护延续性 |
长期 |
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参与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
收益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林业生态与保护-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林业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40万元 |
执行数: |
64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64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640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目标1:实施管护新一轮退耕还林1.8万亩(2014年1万亩,2016年8000亩), 目标2:按时兑现退耕还林补助640万元(2014年400万元,2016年240万元)。 |
目标1:实施管护新一轮退耕还林1.8万亩(2014年1万亩,2016年8000亩), 目标2:按时兑现退耕还林补助640万元(2014年400万元,2016年240万元)。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管护面积 |
10000亩 |
10000亩 |
|
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管护面积 |
8000亩 |
8000亩 |
|||
质量指标
|
造林成活率 |
85% |
85% |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兑现时限 |
2018年12月15日前 |
2018年12月15日前 |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退耕还林标准(2014年) |
400元/亩 |
400元/亩 |
||
|
退耕还林标准(2016年) |
300元/亩 |
300元/亩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参与贫困户年收入增加额 |
300元/亩 |
300元/亩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贫困人口就业, 增加收入 |
农户增收,助推脱贫 |
农户增收,助推脱贫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
||
项目区植被覆盖率 |
≥40% |
≥4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退耕地区居民森林保护意识提升 |
长期 |
长期 |
||
项目后期管护延续性 |
长期 |
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参与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
收益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林业生态与保护-天保管护工程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林业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47.1万元 |
执行数: |
847.1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847.1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847.1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目标1:管护国有林面积21.6574万亩,禁止采伐天然林,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 目标2:落实国有林职工专职护林员128人 目标3:国有林资源不流失,森林资源不被破坏 |
目标1:管护国有林面积21.6574万亩,禁止采伐天然林,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 目标2:落实国有林职工专职护林员128人 目标3:国有林资源不流失,森林资源不被破坏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管护国有林面积 |
21.65万亩 |
24.25万亩 |
|
落实专职护林员 |
128人 |
128人 |
|||
国有林业职工五险 参保人数 |
357人 |
357人 |
|||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 参保人数 |
180人 |
180人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护林员每月巡山天数 |
≥22天 |
≥22天 |
|||
国有林业职工五险参保率 |
100% |
100% |
|||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成本指标 |
有林地管护补助标准 |
9.82元/亩 |
9.82元/亩 |
||
灌木林地管护补助标准 |
1.96元/亩 |
1.96元/亩 |
|||
森林管护人员人员 经费补助标准 |
12250元/人年 |
12250元/人年 |
|||
在职职工社会保障 补助标准 |
13675元/人年 |
13675元/人年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国有林区职工工资收入 |
387万元 |
387万元 |
|
国有林区职工社会 保障补助收入 |
457.7万元 |
457.7万元 |
|||
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补助收入 |
2.4万元 |
2.4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当地农户森林保护基本知识普及率 |
≥100% |
≥100% |
||
林区职工就业 |
128人 |
128人 |
|||
生态效益指标 |
天然林资源管护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
明显 |
明显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天然林资源管护维护林区稳定 |
长期 |
长期 |
||
天然林资源管护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 |
影响深远 |
影响深远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天然林资源管护员满意度 |
≥95% |
≥95% |
|
社会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林业生态与保护-造林绿化专项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林业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91万元 |
执行数: |
291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291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91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目标1:红旗坝宾河路绿化升级改造 目标2:石龙闸河提绿化僧及改造 |
目标1:红旗坝宾河路绿化升级改造 目标2:石龙闸河提绿化僧及改造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种植乔木 |
288株 |
288株 |
|
种植灌木 |
106株 |
106株 |
|||
种植地苗 |
946.5㎡ |
946.5㎡ |
|||
种植花卉 |
541.5㎡ |
541.5㎡ |
|||
种植地被及其他 |
6709㎡ |
6709㎡ |
|||
质量指标
|
造林成活率 |
≥85% |
≥85% |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建设期 |
12个月 |
12个月 |
||
项目管护期 |
12个月 |
12个月 |
|||
成本指标 |
新建绿化 |
97.13元/㎡ |
97.13元/㎡ |
||
改建绿化 |
66.31元/㎡ |
66.31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 |
≥12.1㎡ |
≥12.1㎡ |
|
城市绿地率 |
≥34.1% |
≥34.1% |
|||
生态效益指标 |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5.2% |
≧35.2%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人居环境不断提升 |
长期 |
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参与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
社会满意度 |
≥95% |
≥95% |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林业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18年天保工程二期中央预算内投资公益林建设项目、天保管护工程开展了绩效评价,《2018年天保工程二期中央预算内投资公益林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2018年,林业和园林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44万元,比2017年减少18.04万元,下降7.76%(或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
2018年,林业和园林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4.06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采购、品种改良、综合管护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林业和园林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应急保障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指除引进人才费用、公务员考核等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指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15.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指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
16.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指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17.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其他天然林保护(项):指除天然林保护中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方面的支出。
18.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指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19.节能环保(类)退耕还林(款)其他退耕还林(项):指除退耕还林中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指除节能环保中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绿化养护。
22.农林水(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农林水(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5.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26.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指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实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27.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指林业自然保护区域能力建设、本底调查、管护、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指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类)林业(款)防沙治沙(项):指沙漠化防治、沙漠普查、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指林业工程及项目的监理、检查验收、效益监测以及规划、可研、项目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指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指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33.农林水(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除扶贫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指除农林水中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旺苍县林业和园林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林业和园林的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8个股室,1个副科级单位,8个直属企事业单位和9个派驻乡镇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职责;履行全县湿地保护和荒漠化(石漠化)防治职责;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承担全县林业改革工作和维护林农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责任;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依法办理树(林)木的砍伐、移植、野生动物经营管理,木材采伐、运输及经营加工,林木种子的生产和经营,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审核;负责组织协调重大绿(林)地建设项目,指导营造林工程作业设计并按工程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报批;组织指导全县林木和绿地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检疫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推行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旺苍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旺苍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旺苍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旺苍县林业和园林局总编制235名,其中行政编制30名,机关工勤编制6名,事业编制199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212人,其中公务员30人,机关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7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60人。
(四)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分) |
得分 (分) |
预算编制(10分) |
报送时效(1分) |
及时性(1分) |
1 |
1 |
编制质量(3分) |
预算编制准确(2分) |
2 |
2 |
|
部门预算审查(1分) |
1 |
1 |
||
绩效目标(6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3分) |
3 |
3 |
|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
3 |
3 |
||
预算执行(20分) |
执行进度(10分)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4分) |
4 |
4 |
专项资金使用率(3分) |
3 |
1 |
||
结转资金使用率(3分) |
3 |
2 |
||
预算调整(4分) |
预算执行刚性(4分) |
4 |
4 |
|
行政成本(6分) |
机构运行经费控制率(3分) |
3 |
3 |
|
三公经费(3分) |
3 |
3 |
||
综合管理(40分) |
债务管理(4分) |
严格控制新增债务(2分) |
2 |
2 |
债务还本付息(2分) |
2 |
2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1 |
||
非税收入计划完成情况(2分) |
2 |
2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2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2分) |
2 |
2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
2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2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2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2 |
||
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2 |
1 |
|
评价层次(2分) |
2 |
1 |
||
评价结果报告(2分) |
2 |
2 |
||
整改完成率(4分) |
4 |
4 |
||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4分)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2 |
2 |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1 |
|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
2 |
2 |
公务卡支付(2分) |
公务卡支付率(2分) |
2 |
1 |
|
部门整体效益(30分) |
职责履行(10分) |
重点工作办结率(10分) |
10 |
10 |
履职效率(20分) |
经济效益(2分) |
6 |
6 |
|
社会效益(2分) |
||||
生态效益(2分) |
||||
机关整体满意度(7分) |
7 |
7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7分) |
7 |
7 |
||
合计 |
|
|
100 |
93 |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财政资金收入共计16233.83万元,其中:2018年财政补助收入12117.42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4116.4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4107.7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资金支出1161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2.28万元,项目支出9233.7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4617.85万元,支出总计16233.83。
2018年度财政资金支出共计1623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2.28万元,项目支出9233.7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4617.8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4597.5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1.年度任务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脱贫攻坚为总揽,坚持生态优先,促进林农增收致富;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绿色发展,增强发展引擎;以林业产业为突破,突出提质增效,增强发展后劲;以资源管理为重点,强化森林安全,构建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以统筹城乡为支撑,提升城市绿化,建设生态文明;以作风建设为载体,优化服务保障,加强自身建设。到2019年底,实现森林资源 “三增长”(森林面积增长0.8万亩、森林蓄积增长1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增长0.18%),涉林案件查处率95%以上,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下,城市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12.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5.8%、绿地率34.7%;实现林业总产值32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3800元以上。
2.预算编制和执行
(1)部门预算报送时间
一是高度重视预算时效性,加强基础信息更新工作。按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二是重视编制质量。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按时报送财政局归口股室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经预算股予以调整并审核通过。
(2)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刚性。2018年年初预算总额为2451.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21.2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41.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40万元;农林水支出72.9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4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6万元。
2)预算执行平衡。预算总收入12117.42万元(年初预算2451.30万元,追加预算9666.12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4116.41万元。本年支出1623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2.28万元,项目支出9233.7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617.8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总计4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公务接待费24.5万元 ,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数执行,符合报销支出的标准和规定,支出科目列报准确,切实履行了报批手续。
3)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本年度实现决算收入16233.83万元,其中:结转上年余额4116.419万元,年初预算收入1672.92万元,本年追加预算10444.42万元。本年度实现支出11615.98万元,其中:本年度基本支出2382.28万元,占总支出的20.51%;本年度项目支出9233.70万元,占总支出的79.49%。
本年度实现支出1161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8万元,占总支出的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18万元,占总支出的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62万元,占总支出的0.9%;节能环保支出2450.48万元,占总支出的21.1 %;城乡社区支出119.87,占总支出的1%;农林水支出的8455.36万元,占总支出的 72.8%;住房保障支出168.99万元,占总支出的1.5%;其他支出28万元,占总支出的0.21%。
(二)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1.财务管理
(1)加强会计机构建设和会计人员管理。强会计机构建设和会计人员管理,明确岗位职能职责。目前财务室有专职工作人员7名,其中:财务管理岗1人、会计岗2个,出纳岗2个。项目管理岗2人。
(2)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办法》、《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卡有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制度》等一系列财务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3)会计核算。一是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二是帐务处理及时、规范,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搞好财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三是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搞好会计监督,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不予办理,并积极做好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工作。
2.财政政策执行
(1)坚持国库集中支付。按照县财政要求,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通过“大平台”信息系统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规范运行,财政不再办理实拨资金,严禁在“大平台”系统外办理资金收付。
(2)强化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控现金支付,积极推行住宿、油料、接待等费用使用公务卡结算。
(3)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非税收入目标清单内容,依法依规执收相关费用,没有擅自增减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征收范围的现象。
(4)加强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力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进行项目招投标管理,程序合法、公开透明。
(5)厉行节约。严格审批制度,加强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的管理和审批,实行事前申报审核;严格审核程序,会议费、接待费实行业务站股申报,分管领导审核,局办公室统一安排;严格经费开支标准。按照“三公”经费开支标准,严控开支范围和标准。
3.财经纪律
(1)审计监察。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成立内部审计组,负责系统内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
(2)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全程参与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主动参与项目申报、招投标管理、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与验收,拨付资金严格审查合同、发票、验收意见等原始资料,会计核算严格核查账簿、报表、审计结论,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统一档案装订、编号、存放,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专项预算管理
2018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7231.94万元,其中:中央下达给我县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646.32万元,省级财政下达给我县的专项资金1127.6万元,县级预算项目工作经费34.02万元,2018年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424万元。各类项目资金下达后,我局严格按照资金文件要求,制定使用方案,编制绩效目标,合理配置资金使用渠道。严把资金支出关,专款专用,特别是惠民资金和扶贫资金,按进度及时支付,无挪用、截留现象。
1.绩效目标管理
本年度实施项目22个,使用项目资金6454.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5275万元,支付率93.57%。其中: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066.14万元(天然林资源保护社会保险补助457.7万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890.44万元,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400万元,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240万元,2018年天然林保工程改革奖励资金(标准化站房建设)78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208.8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378.92万元,公共管护支出20万元,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补助387万元,造林补贴342.72万元,森林公安补助17万元,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235.1万元,林木良种补贴20万元,森林抚育691.6万元,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76.93万元,国有林场改革补助39.59万元)。
2018年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317.88万元,支付率未75%。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862.08万元,支付率75.75%,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32.2万元,省级财政现代林业产业发展资金164.28万元,天保工程退休职工医疗保险2.4万元,造林绿化专项161.2万元,森林公安补助2万元。
2.项目绩效评价
2018年工作成效显著,目标效益明显。一是通过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天保公益林建设以及省级财政现代林业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完成营造林10.83万亩,其中森林抚育6.4万亩,义务植树150万株0.5万亩,核桃品改3万亩(含房前屋后更替改造),完成笋用竹造林0.33万亩和采伐迹地更新0.1万亩,天保工程人工造林0.2万亩;打造核心区“东河现代农林园区”0.2万亩;全面完成退耕还林89302.9亩的补助资金兑现1530.4万元;组建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19个(市级目标15个),新建森林人家10户,全面完成河长制78亩造林绿化任务。二是通过涉农整合项目,助推脱贫攻坚,2018年有效管护国有林21.65万亩;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18.15万亩,落实生态护林员公益岗位882个(2018年10月前为921个,10月起为882个),兑现森林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424万元;利用林业产业发展资金,2018年综合管护核桃7550亩,实施核桃品种改良9333亩,新发展木质料食用菌80万棒(袋),新发展林下经济(柴胡)0.5万亩,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旅游,创建和认证森林人家10户。三是人居环境改善。贫困县农药化肥使用率实现零增长,贫困县县城以上集中式饮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 95% 以上。四是森林消防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火灾损失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3‰和1‰以内。
(四)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此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及公开,对今后部门管理指明了方向,为资金拨付和资金管理等提供了可靠依据,促进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合法性,为今后的部门经费测算提供了参考,对建设节约型、稳定的机关起到了促进作用,增强了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我单位认真自评,2018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3分。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完善,年初预算项目工作经费偏低,不利于计划开支。
2.年初公务费预算标准过低,特别是乡镇林业站预算标准仅同级乡镇其他人员的35%(4200元/年/人),只能用于开支水电费、通讯、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维修维护。办公设备及差旅费无法保障。
3.争取的上级项目资金县级配套的公业务严重不足,特别是项目可研费、编制费、工程造价咨询费、评审费、以及监理费、审计费都没有预算,项目推进困难。
4.个别项目资金下达时间晚,导致资金使用率低,影响单位运行。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支出,加强职工法规、法律、政策培训,引导干部职工依法依规按制度办事。
2.严格财务管理。加强办公物资采购管理和申报制度,严格履行报账审批程序,特别是涉农整合项目的审批报账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标准,各项费用报销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3.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健全完善内部审核机构,加强内部财务审计监督,定期组织检查和审计,主动接受部门审计、检查、监督。
4.强化预算管理。合理测算和安排乡镇林业站工作经费,保障日常公用经费开支,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旺苍县林业局
附件2
2018年天保工程二期中央预算内投资公益林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改善我县森林生态环境和森林质量,同时增加实施地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造林和护林的积极性,通过合理规划布局,我县将该项目施业区选为大河、天星、普济和大两四个乡镇。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建设人工林133.3公顷,其中:大河造林区人工造林有效面积55.67公顷,9个小班投资41.7525万元;天星造林区人工造林有效面积6.50公顷,2个小班投资4.875万元;普济造林区人工造林有效面积57.87公顷,6个小班投资43.4025万元;大两造林区人工造林有效面积13.30公顷,1个小班投资9.975万元。
(二)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通过对项目实施的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一级指标进行评价,细化到数量、质量、时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二级指标,再逐步分析各项指标的具体的完成情况。
(三)项目评价步骤及方法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收集相关资料,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对该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自评,局财务股汇总上报。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公益林建设项目的实施,是改善生态环境、控制水土流失、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措施。我县位于长江上游,天保工程的有效实施,能够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和培育后续森林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森林蓄水保土能力。
2018年公益林建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注:项目支出包括部门预算支出和专项预算支出 |
||||||
项目名称 |
2018年天保工程二期中央预算内投资公益林建设项目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林业和园林局 |
|||||
预
算
行
况 元) |
预算数: |
100 |
执行数: |
9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 |
其中:财政拨款 |
90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
度
标
成 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建设人工林133.3公顷,其中:大河造林区人工造林有效面积55.67公顷,9个小班;天星造林区人工造林有效面积6.50公顷,2个小班;普济造林区人工造林有效面积57.87公顷,6个小班;大两造林区人工造林有效面积13.30公顷,1个小班; |
1.2018年3月至12月,完成仍造林面积2000亩,其中:大河造林区9个小班,835.05亩,天星造林区2个小班,97.5亩,普济造林区6个小班,868.05亩,大两造林区1个小班,199.5亩。2.采用割灌除草的方式对2000亩幼林进行抚育。3.造林完成后落实专人管护。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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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完 成 指 标 |
数量指标 |
人造混交林133.3公顷 |
建成人工混交林133.3公顷 |
建成人工混交林2000亩 |
||
Ⅰ、Ⅱ及苗木400020株 |
购人工造林苗木333350株,补植苗木66670株 |
购杉木苗27万株、桦木苗12万株、落叶松苗2万株、青冈苗1万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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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区农民增收 |
人工造林请零工5333个 |
人工造林请零工533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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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造林质量合格率 |
100% |
待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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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区农民增收 |
人均增收≥1200元 |
人均增收≥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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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 |
计划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 |
实际2018年12月前日完成,2019年下旬检查验收 |
|||
成本指标 |
人工造林整地、补植 |
150元/人 |
150元/个,实际支付47.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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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苗木 |
20万元 |
实际支付20万元 |
||||
成本指标 |
幼林抚育费 |
30万元 |
实际支付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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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管护 |
150元/人 |
实际支付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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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临时聘用劳务人数(人) |
造林整地、补植请零工5333人 |
造林整地2000人,植树(补植)1200人,抚育2000人,管护133人。 |
|||
社会效益 |
促进全县社会发展 |
实现绿色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 |
实现绿色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 |
|||
助农增收 |
施业区农民收入增加 |
巩固脱贫村脱贫成果,带动全县脱贫摘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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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项目区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
项目区生态环境改善明显 |
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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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造林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
明显 |
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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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满意度 指 标 |
项目区农户及周边群众满意度(%) |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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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技术服务满意度(%)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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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在项目执行完毕后填报,预期指标值在系统中自动生成,部门填写实际完成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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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
2)《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
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转下达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4)《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公益林项目会计核算办法》、《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15163-2001)、《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03)
5)《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生态公益林建设作业设计办法》(川林发〔2002〕41号)、《广元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生态公益林建设作业设计实施细则(试行)》、《广元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公益林建设作业设计技术规范(试行)》
6)《广元市旺苍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10-2020年县级实施方案》
(2)项目目标
完成旺苍县2018年天保工程二期中央预算内投资公益林建设大河、天星、普济和大两造林区人工造林133.3公顷,在完成新造的同时,采用割灌除草的方式对幼林进行抚育。造林完成后,落实专人进行管护。
2、项目管理(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管理的科学合理性)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的科学规范性))
(1)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一支笔审批。本项目资金仅支持用于人工造林的直接成本费用,即用于劳务、种苗和管护支出。该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工程施工结束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先申报,后支付。
(2)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100万元,全部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人工林133.3公顷。其中,直接成本100万元,含人工造林整地劳务费30万元,造林、补植劳务费18万元,种苗费20万元、幼林抚育30万元和管护费2万元。
(3)资金到位和使用。该项目资金于2018年7月份拨付到我局,截止年底工程验收合格后已支付90万元,质保期满一年成活率达80%以上支付余款。
3、项目绩效
(1)项目完成情况
1)完成数量。2018年3月至12月,完成仍造林面积2000亩,其中:大河造林区9个小班,835.05亩,天星造林区2个小班,97.5亩,普济造林区6个小班,868.05亩,大两造林区1个小班,199.5亩。采用割灌除草的方式对2000亩幼林进行了抚育。
2)完成质量。工程于2018年12月完工,经工作人员现场验收,符合作业设计要求,造林质量合格。
3)完成时效。按合同要求在2018年11月20日前完工,但实际在12月完成验收。
4)完成成本。按照比选中标金额共计支付中标方99.8万元,验收合格后已支付90万元,余款一年管护期到期后支付。
(2)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造林整地2000人,植树(补植)1200人,抚育2000人,管护133人,共计临聘劳务人员5333人,人均增收1200元以上。
社会效益:为施业区提供临时用工5000个就业机会,巩固了脱贫村脱贫成果,带动了全县脱贫摘帽,项目区农户、周边农户满意度度明细提高,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满意度和造林技术服务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
三、存在主要问题
工程实施后的管理效果不明显,新造林区有人为破坏和牲畜践踏苗木现象。
四、相关措施建议
对管护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职责,加大对施业区周边农户护林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户护林意识。
旺苍县林业局
2019年9月2日
2018年天保工程二期国有林管护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省财政下达天保工程财政专项及配套资金(含提标部分)共844.7万元,其中:国有林管护费387万元,社会保险补助457.7万元。
我县天保工程国有林管护由县国有林场、县国营苗圃、县林产有限公司、米仓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县园林管理所5个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实施,涉及工程区24.2526万亩,职工378人,森林管护人员148人。
(二)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通过对项目实施的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一级指标进行评价,细化到数量、质量、时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二级指标,再逐步分析各项指标的具体的完成情况。
(四)项目评价步骤及方法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收集相关资料,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对该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自评,局财务股汇总上报。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落实天保工程国有林管护,是一项民生工程,直接关系到林区林业职工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管护工作,我县上下协同配合,根据资金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编报绩效目标,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此项工作。2018年管护国有林24.25万亩,落实国有林职工专职护林员128人,确保国有林资源不流失、野生动物可持续繁衍,森林资源不被破坏。
2018年国有林管护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注:项目支出包括部门预算支出和专项预算支出
项目名称 |
2018年天保工程国有林管护项目 |
||||||
预算单位 |
旺苍县林业和园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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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行
况 元) |
预算数: |
844.7 |
执行数: |
70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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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844.7 |
其中:财政拨款 |
70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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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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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标
成 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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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管护国有林面积21.6574万亩,禁止采伐天然林,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 目标2:落实国有林职工专职护林员128人。 目标3:提供就业岗位。 目标4:国有林资源不流失,森林资源不被破坏。 |
目标1:管护国有林面积21.6574万亩,禁止采伐天然林,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 目标2:落实国有林职工专职护林员128人。 目标3:提供就业岗位。 目标4:国有林资源不流失,森林资源不被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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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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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完 成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管护国有林面积 |
21.65万亩 |
24.25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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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专职护林员 |
128人 |
12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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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业职工五险参保人数 |
357人 |
35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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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
180人 |
18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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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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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员每月巡山天数 |
≥22天 |
≥2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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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业职工五险参保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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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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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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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有林地管护补助标准 |
9.82元/亩 |
9.82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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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木林地管护补助标准 |
1.96元/亩 |
1.96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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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管护人员人员经费补助标准 |
12250元/人/年 |
1225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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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社会保障补助标准 |
13675元/人/年 |
13675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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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国有林区职工工资收入 |
387万元 |
3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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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区职工社会保障补助收入 |
457.7万元 |
457.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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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当地农户森林保护基本知识普及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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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职工就业 |
128人 |
12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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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天然林资源管护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
明显 |
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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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天然林资源管护维护林区稳定 |
长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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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林资源管护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 |
影响深远 |
影响深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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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满意度 指 标 |
天然林资源管护员满意度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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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务满意度(%)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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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在项目执行完毕后填报,预期指标值在系统中自动生成,部门填写实际完成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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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国家林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林规发〔2011〕21号)
2)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7〕228号)
3)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农〔2011〕357号)
4)《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实施办法》
5)《旺苍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报告》
6)《旺苍县森林资源分类经营方案》
7)《旺苍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2011年-2020年)
(2)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天保工程二期,继续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强化森林管护、加强公益林建设等措施,切实保护好我县天然林资源,努力构建长江上游地区稳定的森林生态屏障,力争到2020年全县森林面积增加4.64万亩,森林蓄积增加46.4万立方米,实现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向质量提高转变;水土流失面积明显改善转变;提供就业岗位,基本解决转岗就业问题,全面提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林区社会经济发展从稳步复苏向和谐发展转变。
2、项目管理(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管理的科学合理性)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的科学规范性)
(1)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本项目资金仅用于天保工程国有林管护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支出。
(2)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2018年省财政下达天保工程财政专项及配套资金(包括提标部分)共计844.7万元,其中:国有林管护费387万元,专项用于管护国有林森林资源所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包括森林管护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关设施建设维护费,重点保障森林管护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险补助457.7万元,专项用于实施单位社会保险支出,其中,退休人员省级医保补助2.4万元,用于解决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补助缺口,实行定额补助,本年度按照退休人数多少核算到林场公司、国营苗圃和国有林场,补助资金分别为1.78万元、0.11万元和0.51万元。
(3)资金到位和使用。该项目资金于2018年拨付到我局,截止年底已全部支付。
3、项目绩效
(1)项目完成情况
1)完成数量。本年度落实专职护林员128人,参保职工537人,共管护国有林面积24.25万亩,完成目标任务112%。
2)完成质量。项目验收合格率100%,职工参保率100%。
3)完成时效。2019年12月31日前。
4)完成成本。按照有林地9.82元/亩,灌木林地1.96元/亩的管护标准,管护人员经费12250元/人/年、社会保障13675元/人/年的标准测算并执行完计划资金。
(2)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使国有林区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得到保障。
社会效益:为施业区提供100多个就业岗位,有效解决了部分职工转岗就业问题。同时,增强了当地农户森林保护基本知识的普及率,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本年国有林管护费387万元,其中,348.3万元重点保障森林管护人员的工资性支出,38.7用于森林管护人员工作经费开支。但本年度社会保险补助资金在全额保障职工五险支出后,仍结余大笔资金,考虑财政主管部门能否统一将结余保险补助资金调剂补充森林管护费用的不足。二是林区周边农户护林意识不足,时有人畜进入管护区毁坏林木及林下植被。
四、相关措施建议
对管护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职责,加大对施业区周边农户护林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户护林意识。合理测算项目资金使用方向,提高资金使用率。
旺苍县林业局
2019年9月2日